(吉隆坡29日訊)高庭今日擇定10月29日,裁定是否批准趙明福父母提出的司法檢討申請,以發出庭令指示警方完成15年前趙明福命案調查。
高庭法官拿督旺阿末法立是在今日結束聆聽了申請方和答辯方的陳詞後,擇定上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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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明福的父親趙亮輝及母親張秀花是在2022年1月6日入稟司法檢討申請,並將全國警察總長、刑事罪案調查局總監、警方及馬來西亞政府列為答辯人。
法庭在2022年6月16日發出準令予趙明福的父母,以聆聽趙明福父母要求法庭宣判警方疏忽,以及在一個月內完成趙明福命案調查一事所提出的司法檢討申請。
趙明福生前是時任雪蘭莪行政議員歐陽捍華的政治秘書,在2009年7月16日被發現臥屍在沙亞南商業廣場5樓陽臺,此前他被帶到同大樓的14樓反貪汙委員會辦公室錄口供。
沙亞南驗屍庭在2011年1月5日裁決趙明福死亡非自殺或他殺,無法對死因作出確鑿結論而列為懸案,不過皇家調查委員會報告在同年7月21日裁定趙明福死於自殺。
上訴庭在2014年9月5日裁定趙明福是遭一名或數名不知名人士的非法行為所導致死的。
(陳靜慧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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