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30日綜合電)飲食業最怕出品不潔導致集體食物中毒,然而江蘇南通有酒店大廚的防止客人食壞肚方法,竟然不是保持衛生而是在食物中加入受管制的抗生素。
兩名被告人因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及18個月,宣告緩刑,並處罰金共計人民幣16萬元(10.24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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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星新聞》報道,去年9月3日,江蘇南通有酒店員工緻電舉報,聲稱自己上班的酒店,大廚在菜式上加入受管制的硫酸慶大黴素注射液,擔心會對食客構成危害。於是執法人員根據線索,突擊搜查涉事酒店,在後廚垃圾桶提取到已使用的硫酸慶大黴素注射液4盒,在廚師長辦公室查獲未使用的注射液101盒,並現場調取了菜單,並對菜品取樣。經檢測,菜品樣品及抽取的未開封注射液內均檢測出慶大黴素成分。
經調查後,發現酒店自去年以來,為預防食後腹瀉的集體食物中毒事故,酒店廚師長沙某、廚師付某在燒製的雞汁燴花膠、雞汁燴蹄筋的“頭菜”裡,按照十桌一盒(相當於每桌一支)的標準新增硫酸慶大黴素注射液,累計售出新增藥品的燴菜1612份,銷售金額7萬7376元(4.95萬令吉)。
硫酸慶大黴素是一種抗生素、處方藥。《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38條明文規定,生產經營的食品中不得新增藥品。
去年11月,南通市崇川區檢察院以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對涉案人批准逮捕。兩名被告人因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及18個月宣告緩刑,並處罰金共計16萬元。目前,兩人已在媒體公開賠禮道歉,懲罰性賠償金已全部執行到位。
此外,市場監管部門對涉案酒店罰款118萬餘元(75.55萬令吉),吊銷《食品經營許可證》,對沙某、付某及另兩名酒店經營負責人作出終身或5年內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的行政處罰,並將涉案酒店和前述4人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星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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