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30日讯)国内知名冰淇淋连锁店近日推出“枇杷膏冰淇淋”,遭卫生部以商品竟混合了药物为由,指示商家立即下架。
卫生部强调,《1983年食品法令》第13B(2)条文阐明,该部不允许销售任何混合药物的产品。在该条文下,一经定罪可判处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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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部在文告中指出,卫生部严厉看待该冰淇淋连锁店销售混了传统止咳药物“枇杷膏”的冰淇淋产品。
“卫生部通过食品安全与质量计划(PKKM),对网传销售该产品的场所进行审查,发现商家是用注射器,将枇杷膏注入冰淇淋。”
文告说,京都念慈庵蜜炼川贝枇杷膏是在卫生部药品控制执法组(PBKD)下注册的传统类别产品,注册号为MAL06061564T,传统式用于缓解喉咙痛与咳嗽,标签上也注明孕妇禁用。
“为了消费者和公众安全,这个产品必须立即停止贩卖。此外,包括电商平台、社媒在内的所有广告媒体,也必须停止播放该食品广告。”
卫生部提醒,食品业有责任确保所有销售的食品,均符合1983年食品法令及其规定,即便是用于营销目的。
“民众也受促对食品安全问题更加敏感,并在观看可能混用不适合,或不安全使用成分的宣传视频时要多加小心。”
文告表示,卫生部时刻关注可能威胁消费者安全的事项,如果有人对任何食品安全有任何疑问,可联系邻近的州卫生局、县卫生署,或游览公共投诉管理系统(SISPAA)网站,以及PKKM脸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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