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30日訊)一名年僅12歲的男童竟敢駕駛其父親的轎車,載著兩名4歲及6歲的弟妹在住宅區“遊車河”;警方已對此展開調查,並已傳召男童父親錄供助查。
另一方面,陸路交通局(JPJ)已發出助查通知給男童的父母,待警方完成調查工作後,當局也將會傳召孩童的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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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J總監艾迪法德里指出,男童的家長將會被罰款和接受輔導,因為他們竟然允許孩子沒有駕照下開車。
據悉,這起案件是於前晚8時許,發生在蒲種布特拉英比安娜花園。
男童被指花園區頻開車
據網絡流傳一段片長1分50秒視頻顯示,一名男童在花園區內駕駛一輛第二國產Viva轎車,拍下這一幕的華裔女子立即截停轎車,並上前查問清楚。
前座2幼童沒綁安全帶
男童向女子聲稱自己14歲,並表示清楚知道要17歲才能考駕照,女子即指他未成年開車是錯誤的行為,還說已經多次看見男童在花園區開車,而且車速不慢,十分危險。
此外,視頻可見當時還有兩名幼童在前座,且未系安全帶;女子也表示她會就此事向警方舉報。
對此,雪邦警區主任旺卡馬魯助理總監指出,警方已開檔調查,並傳召男童的53歲父親錄供助查。
“警方在昨晚8時30分接獲投報後展開調查,初步調查顯示一名年僅12歲的男童,開車載著其4歲及6歲的弟妹,在花園區內兜風,警方已經找到這輛轎車的車主,即男童的父親,也傳召他到警局錄供。”
他指出,這名車主已在昨晚11時許,帶著孩子們現身警局錄供助查;警方現已援引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39(1)條文展開調查,並呼籲任何知情人士可聯絡雪邦警方,提供線索。
艾迪法德里指出,JPJ會援引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對男童父母採取行動。
他在陸路交通局與布城機構對外籍司機展開聯合行動後,向媒體這麼指出。
艾迪法德里促請家長們監管孩子,不可允許未成年的孩子在沒有駕照之下在道路駕駛。
“這是父母的責任,必須警告孩子不可無證駕駛。儘管有的孩童可能擁有駕駛技能,但並不代表他們就豁免於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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