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安邦法庭今日裁定,2名华裔女子因涉嫌虐待非法雇用的印尼女佣表罪成立,需要出庭自辩。
法官:女佣非出气筒
法官旺莫哈末诺里山是在控方成功提出表面证据,向顾问翁淑萍(56岁,译音)和商人曾玉玲(53岁,译音)发出上述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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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有证据表明受害者被2名被告剥削,更遭受暴力对待。
“受害者同意来做女佣,而不是被当作‘出气筒’使用。”
根据旺莫哈末诺里山的说法,第一被告翁淑萍把女佣带到家中工作,受害者在证词中指出,她被迫吃辣椒饭、裸身做起立蹲下动作、禁止洗澡时关上浴室门、用狗盆吃东西,还被殴打和威胁。
“第二被告(曾玉玲)看到第一被告的暴力行为,但并未阻止,反而殴打受害者。事后她们没有带女佣到诊所治疗,而仅提供盐水清洗伤口。”
他说,受害者在证词中还提到,她被2名被告关起来和威胁,不允许与任何人见面和交谈。
“作为控方第五证人的邻居也在提供证词时指出,听到有人从晚上哭到早晨,并收到受害者的一张纸条,声称她感到非常沮丧,且受到威胁。”
莫哈末诺里山指出,这名女佣是于2014年12月20日获救,证人看到她肿胀的脸时感到震惊,而专家证人的证词表明,受害者的伤势是因被殴打和踢打所致。
他说,受害者没有工作准证,而雇用没有工作准证的外籍劳工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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