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31日讯)21岁凶徒夜袭乌鲁地南警察局案件,法庭择定案件于9月2日过堂,以等待恐怖分子专家报告出炉。
凶徒的5名家人于6月19日面对9项控状,今日在新山地庭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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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被告于今早8时30分,分乘一辆汽车及两辆客货车抵达,现场有超过20名特警严正以待,把5人押送入新山法庭。5名被告全程低头不发一语,较年迈的母亲则行走缓慢。
主控官法姿达副检察司今日在庭上表示,由于控方尚在等待完整的恐怖分子专家报告出炉,因此要求法庭为此案择定新的过堂日期。
法官拉茜达择定此案于9月2日在新山地庭过堂,预计之后将移交吉隆坡高庭审理。
上述5名被告面对的9项控状,包括通过灌输伊斯兰国(Islamic State)恐怖主义意识形态,鼓励进行恐怖主义行为等。
5名被告,包括21岁凶徒拉丁鲁曼的父亲拉丁英然(62岁)、哥哥拉丁荣尤拉(34岁,快递员)、妈妈罗斯娜(59岁)、姐姐法韩索丽娜(23岁)、妹妹玛丽雅(19岁)。
上述5名被告,除了凶手拉丁鲁曼的新加坡籍母亲之外,其余皆为马来西亚国籍。当中,只有拉丁荣尤拉任职快递员,其余皆无业。
根据早前报道,由于案情严重,法官当时不允许5人保外候审。
凶徒父亲拉丁英然面对4控状
凶徒的父亲拉丁英然早前在法庭,共面对4项控状。
在第一项控状指他被控于2014年底至2017年5月17日,在新山县甘榜双溪地南的拉巴尼路住家,向5名家人,即拉丁鲁曼、拉丁荣尤拉、罗斯娜、法韩索丽娜、玛丽雅灌输伊斯兰国恐怖主义意识形态,鼓励进行恐怖主义行为,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130G(a)条文(与刑事法典574同读)。
在此条文下,罪成可被判处最高监禁7年,以及罚款。
在第二项控状指他于5月17日早上10时45分,在上述地点,藏有4支气枪,以便为伊斯兰国恐怖组织效劳和支持恐怖活动,因此牴触刑事法典第130J(1)(b)条文,罪成可被判处终身监禁,或监禁不超过40年,或罚款,以及充公用来从事相关活动的所有资产。
在第三项控状指他于2014年底在上述同地点,向伊斯兰国恐怖组织领导人阿布峇卡宣誓效忠,触犯刑事法典第130J(1)(a)条文,罪成可被判处终身监禁,或监禁最高40年,以及公用来从事相关活动的所有资产。
在第四项控状指拉丁英然于今年5月17日早上10时45分至19日下午2时30分,在上述同地点,拥有一本与伊斯兰国恐怖组织相关的书籍,触犯刑事法典130JB(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高7年,或罚款,以及充公物品。
凶徒的哥哥拉丁荣尤拉则面对两项控状。
在第一项控状指他向伊斯兰国恐怖组织领导人阿布峇卡宣誓效忠,触犯刑事法典第130J(1)(a)条文。
在第二项控状指他于今年5月17日早上10时45分至19日下午2时30分,在上述同地点,拥有一个装载含有伊斯兰国恐怖组织资料与活动内容的硬碟,触犯刑事法典130JB(1)(a)条文。
3名女被告则各面对相同内容控状,即对相关涉及恐怖犯罪行为,未如实供证,触犯刑事法典130J(1)(a),以及130G(a)条文,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监禁7年或罚款。
凶徒妹妹抑郁症 送院治疗
另一方面,凶徒的19岁妹妹被扣押期间出现抑郁症症状,法庭今日允准她到医院接受治疗。
5名被告的代表律师法依扎今日在庭上指出,他于6月30日在新邦令金监狱与19岁被告玛丽雅会面时,发现后者出现抑郁症症状。
为此,法依扎要求法庭允准玛丽雅尽快到医院接受治疗。
主控官法姿达副检察司对此没有异议,并同意监狱局采取必要措施。
法官拉茜达随后指示被告玛丽雅,务必立即到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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