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讯)财政部副部长林慧英说,年营收达到1亿令吉的企业,其电子发票系统将从明日起正式开跑,绝不展延,但内陆税收局会提供综合电子发票提交宽限期。
她说,纳税人可以选择MyInvois网站或应用程式接口(API)提交交易记录,至于应用程式接口(API)将会在10月份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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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今日在为MyInvois网站主持推介仪式后,向记者发表谈话。出席者还有内陆税收局首席执行员拿督阿布达立。
她说,截至7月26日,当局已收到143份延期申请,而为了帮助纳税人全面实施电子发票,税收局将在此期间积极展开与纳税人的讲座、汇报会及交流会。
她指出,政府已同意在电子发票强制实施日起的6个月内,为下列所有交易提供综合电子发票宽限期,这包括:
- 允许所有活动/行业开合并电子发票,包括自计发票;
- 允许在“产品或服务描述”中输入任何交易描述;
- 如果买方提出要求电子发票,卖方也可以只开合并电子发票,而无需为每笔交易单独开电子发票。
她也说,当局暂不会对不符合电子发票要求的行为采取起诉行动,但前提是纳税人须符合上述合并电子发票的要求。
林慧英说,电子发票系统将分阶段实施,以确保顺利进行,第一阶段会在明日开跑,而第二阶段年营收在2500万至1亿令吉之间的企业则落在2025年1月1日,以及2025年7月1日会涵盖所有的纳税人。
她说,电子发票提交机制共有两种,即由内陆税收局管理的MyInvois网站,免费使用,以及应用程式接口(API)。
她说,API是一组编程代码,允许纳税人的系统与MyInvois系统之间,直接传输数据,需要在技术和现有系统调整方面,进行初期投资。
她说,应用程式适用于大型纳税人或交易量大的企业。
她重申,第二财长阿米尔已宣布,年营收低于15万令吉的企业,将豁免于电子发票制度。税收局将在近期发布最新指南。不过,政府鼓励被豁免的企业自愿实施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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