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讯)财政部副部长林慧英说,年营收达到1亿令吉企业的电子发票系统,将从明日起正式开跑,绝不展延,但内陆税收局会提供综合电子发票提交宽限期。
她说,纳税人可以选择MyInvois网站或应用程式接口(API)提交交易记录,至于应用程式接口(API)将会在10月份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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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今日在为MyInvois网站主持推介仪式后,向记者发表谈话。出席者还有内陆税收局首席执行员拿督阿布达立。
她说,截至7月26日,当局已收到143份延期申请,为了帮助纳税人全面实施电子发票,税收局将在此期间积极展开与纳税人的讲座、汇报会及交流会。
6个月宽限期
她指出,政府已同意在电子发票强制实施日起6个月内,为下列所有交易提供综合电子发票宽限期,包括允许所有活动/行业开合并电子发票,包括自计发票;允许在“产品或服务描述”中输入任何交易描述;如果买方提出要求电子发票,卖方也可以只开合并电子发票,而无需为每笔交易单独开电子发票。
她也说,当局暂不会对不符合电子发票要求的行为采取起诉行动,但前提是纳税人须符合上述合并电子发票的要求。
林慧英说,电子发票系统将分阶段实施,以确保顺利进行,涉及5000家公司的第一阶段会在明日开跑,而第二阶段年营收在2500万至1亿令吉之间的企业则落在2025年1月1日,以及2025年7月1日会涵盖所有的纳税人。
通过MyInvois网站或API提交
她说,电子发票提交机制共有两种,即由内陆税收局管理的MyInvois网站,免费使用,以及应用程式接口(API)。
她说,API是一组编程代码,允许纳税人的系统与MyInvois系统之间,直接传输数据,在技术和现有系统调整方面,需要进行初期投资。
她说,API适用于大型纳税人或交易量大的企业。
她重申,第二财长阿米尔已宣布,年营收低于15万令吉的企业,将豁免于电子发票制度。税收局将在近期发布最新指南。不过,政府鼓励被豁免的企业自愿实施电子发票。
“为了表扬成功按规定时间内实施电子发票的纳税人,其购买信息及通信技术设备(ICT)和电脑软件的资本津贴申请期限将从3年缩短至2年,有效期从2024年评税年度(TT)开始至2025年评税年度(TT)为止。”
另外,内陆税收局首席执行员拿督阿布达立说,截至7月23日,约有3万7300人造访了MyInvois网站,约1700名用户造访了MyInvois API Production。
他表示,MyInvois是大马税务改革的起点,推动我国走向永续的数字革新。
“为了确保政府的国家议程实现,税收局乐观且确保尽可能做好涉及更大纳税人网络的第二和第三阶段电子发票的筹备落实工作,以期电子发票平台成为国家税制的主要驱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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