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31日讯)23岁的清洁公司员工涉嫌于2年前强奸年仅13岁的女中学生,今日在地庭面控时承认有罪,法官批准被告可以8000令保外候判。
麻坡第二地庭法官阿布峇加也谕令被告保外期间不可干扰受害人,同时每个月向麻坡警局报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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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法官也批准案件展期至8月18日下判。
被告莫哈末祖拉合法哈(未婚,23岁)被指控于2022年8月至11月之间,在麻坡和平花园的一间屋子里强奸当年只有13岁的未成年少女。
被告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项(强奸)条文,若罪名成立,可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及鞭笞。
案情显示,案发时,被告用摩托载著刚认识一星期的女中学生出外兜风,并趁著家人不在家时,在住家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
被奸成孕的受害人之后与家人前往上城购物时,突然感到头晕目眩,其家人赶紧把她送去麻坡政府医院检验,被证实已怀有14星期的身孕。
根据警方调查报告,未婚先孕的受害人已于2022年6月12日顺利生产,目前该名2岁的孩子送由他人抚养。
受害人母亲于2022年12月17日向麻坡警方报案,3天后被告被警方逮捕,麻坡福利部也把该名未成年少女安顿在森州林茂少女收容中心。
此案由副检察司丹尼尔主控。他在庭审过程中以案情严重及受害人被奸成孕为由,请求法官拒绝让被告保外。
被告在请求保外时频频转头要求坐在公众席听审的母亲及家人为他缴付担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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