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31日訊)23歲的清潔公司員工涉嫌於2年前強姦年僅13歲的女中學生,今日在地庭面控時承認有罪,法官批准被告可以8000令保外候判。
麻坡第二地庭法官阿布峇加也諭令被告保外期間不可干擾受害人,同時每個月向麻坡警局報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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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法官也批准案件展期至8月18日下判。
被告莫哈末祖拉合法哈(未婚,23歲)被指控於2022年8月至11月之間,在麻坡和平花園的一間屋子裡強姦當年只有13歲的未成年少女。
被告的行為牴觸刑事法典第376(1)項(強姦)條文,若罪名成立,可被判不超過20年監禁及鞭笞。
案情顯示,案發時,被告用摩托載著剛認識一星期的女中學生出外兜風,並趁著家人不在家時,在住家與受害人發生性關係。
被奸成孕的受害人之後與家人前往上城購物時,突然感到頭暈目眩,其家人趕緊把她送去麻坡政府醫院檢驗,被證實已懷有14星期的身孕。
根據警方調查報告,未婚先孕的受害人已於2022年6月12日順利生產,目前該名2歲的孩子送由他人撫養。
受害人母親於2022年12月17日向麻坡警方報案,3天后被告被警方逮捕,麻坡福利部也把該名未成年少女安頓在森州林茂少女收容中心。
此案由副檢察司丹尼爾主控。他在庭審過程中以案情嚴重及受害人被奸成孕為由,請求法官拒絕讓被告保外。
被告在請求保外時頻頻轉頭要求坐在公眾席聽審的母親及家人為他繳付擔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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