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訊)上訴庭今日諭令3名移民局官員,為7年前在吉隆坡國際機場偷渡9名孟加拉移民的指控進行辯護。
其中一名移民局官員是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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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庭令案件轉移高庭審
以拿督阿末再迪為首的上訴庭三司推翻高庭先前的裁決;高庭此前宣佈無罪釋放邁再圖爾(31歲)、海魯尼佔(42歲)和扎米爾(41歲)。
阿末再迪與另兩名法官即拿督阿茲曼阿都拉和拿督阿茲米阿里芬皆指出,控方成功印證3名官員表面罪名成立,並諭令將案件轉移到沙亞南高庭審訊。
阿末再迪說,之前的承審法官已經退休,因此案件定在8月7日在新法官面前過堂。
此外,法庭也諭令3人各以1萬令吉及各1名擔保人保釋外出。
阿末再迪宣佈上訴庭三司的裁決,並指移民局官員所面對的指控並無任何缺陷。
“從移民局獲得的供詞可作為證據,因為其符合2007年反販賣人口及反販運移民法令第61A條的規定。”
他說,上訴庭三司意識到,高庭依據1950年證據法令第114G條文,對控方未傳召6名移民看護作證的做法是錯誤的。
2021年7月27日,沙亞南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亞齊慕斯達法宣判,4名被控於2017年7月17日下午3時至晚上10時,以及2017年7月18日晚上10時在吉隆坡國際機場偷渡移民的官員無罪釋放。
控方就這項裁決提出上訴,但由於控方未能向其中一名被告哈林依茲曼(39歲)傳遞上訴通知,因此他的上訴遭駁回。
本案主控官為莫哈末安裡副檢察司,而3名遭提控的官員代表律師為拿督拉吉帕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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