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冰1日訊)“國小教師團遇死亡車禍”交通事故中的旅遊巴士司機,今天被上推事庭,面對魯莽駕駛導致死亡的指控表示不認罪。
被告佔裡潘(50歲)今天以深灰色上衣及牛仔褲,拄著柺杖並佩戴口罩出庭,他在推事溫思敏(譯音)面前聆聽指控後,否認罪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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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控狀,被告被控於6月9日,凌晨12點30分,在關丹往昔加末路段第126公里處犯下罪行,牴觸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1(1)條文(魯莽或危險駕駛導致死亡)。
在此條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少於5年至最高10年,以及罰款不少於2萬令吉至最高5萬令吉。
副檢察官諾阿希金哈欣提出1萬令吉的保釋金建議。
被告的辯護律師莫哈末達尼爾要求法庭考慮其當事人,因腰部和腿部受傷,正在接受治療而無法工作為由,請求減少保釋金。
莫哈末達尼爾說,其當事人尚需負擔妻子、4名仍在上學的孩子以及一名殘障弟弟的生活費用。
溫思敏隨後允許被告以5000令吉保釋,並由一名擔保人擔保,同時擇於8月16日提交文件。
在該起事故中,一輛載著馬六甲馬日丹那遮蘭國小(SK Jeram) 37名教師的旅遊巴士,在前往登嘉樓參加一個活動的路途中遭遇車禍,造成4人死亡,35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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