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 马中友好互助协会呼吁欲来马开设公司的中国商人,应聘请专业运营团队及研究本地法律,以免遇上商业纠纷时落于下风,甚至因此吃亏。
马中友好互助协会主席余家福律师今日是在副主席拿督吴文恭、顾问拿督斯里张天赐,及该会雪州分会主席拿督汤木的陪同下,召开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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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接获数宗来自中国籍商人的投诉,指他们起初基于信任,以大马友人之名在本地开设公司,却因各种原因反目成仇,而经查阅资料却发现自己的名字始终未出现在公司文件中,令投入的资金化为乌有的同时,亦无法取得经营权。”
他表示,遭遇类似案件的中国籍商人在大马法律中落于下风,即便是入禀法庭也难以胜诉。
“实际上有部分领域的公司可由外籍人士以自身名义开设,并非一定要挂上本地人的名义。”
他指出,大马与中国法律条文大不相同,因此中国籍商人欲来马开设公司前,应先研究法律区别,与聘请受承认且专业的公司秘书、会计和法律顾问。
“若有中国籍商人遭遇类似事件,可联系协会或是中国驻马大使馆寻求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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