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訊)大馬證券監督委員會(SC)因3項違反證券法的行為,對一名前單位信託顧問處於68萬7500令吉的罰款。
證監會稱,安蘭莫哈末阿敏在2022年1月至2023年1月期間從4名潛在投資者處挪用了21萬5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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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資金旨在投資於肯納格投資者有限公司(Kenanga Investors Bhd (KIB))管理的單位信託基金。
證監會發聲明說,證監會發現,安蘭將潛在投資者的資金存入自己的單位信託投資賬戶,並動用了這些資金。
偽造賬戶報表誤導客戶
此外,安蘭4名投資者中的兩名提供了偽造的賬戶報表,誤導他們相信他們己進行了投資。
安蘭當時是KIB的單位信託顧問,其行為違反了《2007年資本市場和服務法》(CMSA)第354(3) 條文下的行政制裁。
這些制裁涉及CMSA第92A(2)(a)條文、證券委員會資本市場中介行為準則第5.02(b)段以及馬來西亞投資經理聯合會道德準則第4.1(a)段。
證監會的決定於2024年6月26日生效。
證監會是經過正當程序後做決定,包括允許安蘭對指控和證監會的決定做出回應。
“安蘭沒有在CMSA規定的規定時間內對證監會的決定提出任何複審。”
針對安蘭的這項行動是證監會針對單位信託顧問(UTC)不當行為的持續執法的一部分。
自2020年以來,證監會已對9名單位信託顧問的類似違規行為採取了行政行動,包括接受現金或將資金記入個人賬戶用於投資目的,以及向客戶提供虛假或誤導性報表。
證監會提醒所有單位信託顧問誠實、正直和以客戶的最大利益為重,以維護資本市場的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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