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日訊)聯邦法院發出準令予大馬皇家關稅局和一家貿易公司,以就上訴庭此前的銷售稅豁免資格裁決,提出上訴。
由沙巴和砂拉越大法官丹斯里阿都拉曼瑟比、聯邦法院法官拿督諾丁哈山和拿督阿都卡林所組成的三司,在本週二發出上述準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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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局尋求推翻上訴庭的裁決,也就是該庭批准豐隆雅馬哈摩托私人有限公司撤銷該局向這家公司徵收2700萬令吉的欠款通知。
另外,從事食用油產品出口和銷售的貿易公司Wintercorn大馬私人有限公司,則尋求逆轉上訴庭的另一項裁決,也就是在高庭撤銷關稅局向該公司徵收369萬7852令吉16仙的欠款通知後,卻被上訴庭推翻判決。
阿都拉曼批准關稅局和Wintercorn在上訴中,分別提出3道和7道法律問題。
關稅局追討豐隆雅馬哈欠款
豐隆雅馬哈於2019年10月15日和2020年1月10日之間,在沙亞南高庭入稟3項司法複核申請,並將關稅局總監和關稅局列為答辯人,這3項申請在2020年2月24日整合為單一案件。
該公司要求撤銷關稅局總監對其進口用於製造引擎排量低於250cc的摩托零部件,徵收銷售稅的決定。
作為本地組裝雅馬哈摩托的特許經營商,豐隆雅馬哈進口這些零部件供其工廠進行組裝。
2020年9月24日,高庭批准豐隆雅馬哈的準令申請,以啟動司法複核,惟這項司法複核在2022年12月6日被駁回。
上訴庭在今年1月30日推翻高庭裁決,撤銷2700萬令吉的欠款通知,致使關稅局總監向聯邦法院提出上訴準令申請。
私企挑戰關稅局欠款通知
在Wintercorn案件,該公司在2020年4月4日入稟司法複核,以挑戰關稅局總監徵收369萬7852令吉16仙的欠款通知。
關稅局總監稱,Wintercorn銷售和購買用於分裝成品食用油供出口的包裝材料,不符合銷售稅豁免資格。
Wintercorn從事向大馬製造商採購食用棕油和包裝材料的業務。
2021年8月6日,高庭批准Wintercorn的司法複核,但它在今年3月12日被上訴庭駁回。
在週二的庭審,高級聯邦律師劉洪斌和拉哈茲蘭代表關稅局總監和關稅局,律師沙拉瓦納和葉文匯代表豐隆雅馬哈和Winterco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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