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喜歡
我喜歡不攀比的自己。原本就不喜牽牛花,到處攀,上到樹,上到荒廢的屋頂,上到電線杆,看看攀得有多高。有一回,見到電線杆垂下枯乾一大片,是躁熱下這牽牛花吸不到水分,那一片枯白色有如變魔的白髮。不攀比就不成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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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豔羨別人的自己。他怎麼可以把文字寫得這麼巧妙,他是讀了多少書,人生閱歷了多少。知道他曾被那時代的人折騰——在牢裡被派洗舊式馬桶,又被打斷3根手指。他後來寫了一首詩,描寫街道許多美好的景物,然後重複地說暗下來暗下來,詩的最後很平靜地說——“不知原諒什麼,誠覺世事儘可原諒。”兩句話不煽情,只覺甚歉於他。毛尖的她怎麼眼也這麼尖,說出王家衛電影故事的減法——《花樣年華》4個人之間的事,電影只出現兩個人的臉孔。又說了沒有床戲的床,情慾減得只餘想像。
豔羨別人的多才多藝,而我也喜歡不太多才藝的自己,有一二就行了。多才多藝要有多力量多擔當,要保持高超,還要長久學習不倦。才疏體弱之下,吾志在小範圍,製造小快樂。
也歡喜擺在中等的自己。窮很可怕,因為天天想著錢。很富很富也可怕,因為天天也想著錢。中等的自己也想錢,想想一下就過去了——沒有想沒錢怎麼辦,也沒想錢生錢不夠多怎麼辦。
我喜歡慵懶的自己。喜歡舒國治“理想的下午”,也喜歡林燕妮曾經有個專欄名“懶洋洋的下午”,慵懶得隨性,即使張口打個極大的呵欠也不欠誰什麼。
現在呢,我喜歡不太老的自己,很老的將來是將來的事;年輕真的輕,輕飄飄就不見了。不太老的自己,沉澱了流金,閃著一點點光,看看是否還能做什麼是什麼。
(2)不多
不知道這樣的不多是不是不思長進,不知道這樣的不多也能活一輩子。
古經說:“讀書多身體疲倦。”吾這類血壓低眼皮重的更是。那時非常歡喜地訂了厚封面的“古文明之謎”,明白了一些人類的初始。這樣的精裝版要藏好,或許每年翻閱,或者三五年翻閱,或者……啊20年了也沒再碰。
那些詳讀《紅樓夢》的人真厲害,察覺人物的衣著與後四十回如何不一致,書中的考究那麼多——吃的、喝的、穿的。我沒能詳讀。前半部我最記得〈好了歌〉,從沒想到“好了”兩字拆了竟然有這麼多的意思。什麼什麼是“好”,又如何如何的“了”。最末一句——“世人都曉神仙好,只有兒孫忘不了,痴心父母古來多,孝順兒孫誰見了。”這一句是那麼真實,有人多言補加一句——“世人都曉神仙好,而今銀少人又老,一日如年難度過,不知今生何時了。”而書的後半部最記得那雪景,有道:“只落下白茫茫一片大地真乾淨。”前者〈好了歌〉是道人所說,而後者寶玉已出家。兩者所言,讓我想起所羅門說的——虛空的虛空。這樣的“乾淨”與“虛空”,比我這“不多”還要更少更少,已是無有了。
十幾二十歲最常讀的是張愛玲,白先勇的書也買了一本《臺北人》,(張與白都是紅迷),翻譯的書只記得一本梭羅的《湖濱散記》。三十幾歲後眼力越來越不行,什麼也鑽研不了,中了木心的那句話——什麼是生命,生命是時時刻刻不知如何是好。
書讀少,不知該不該行萬里路?
旅遊頻繁的黃先生,而我外遊的次數十根手指數得完。羨慕他,於是問他:“現在最想去什麼地方?”以為回答是某個冷僻的景點,或是某個願景還未達。他說……他想去釣魚。又補上一句——去哪裡都一樣。我心想,地理位置景色都不一,怎麼會說都一樣。一樣的是什麼?——貧苦與富有、城市與村落、高山與大海……萬物萬種人,都是自己的身之外。
翻看自己的舊照片,十根指頭不到的景點,告訴自己不好貪心了,看過雪爬過山,城市與荒野,金髮與黑髮,看的都是生存之道,而我也活了。
一輩子不長,不多也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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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那年,我们15岁。因为初三的考试让我们分开班级了,他去了理科班,我去了文科班。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也渐渐走向不同的学习方向。交集也慢慢减少,直到零交集。即使在长大的过程中认识了不少优秀、阳光的人,但那段青葱岁月和这个人,我想再过10年都会记得……予皓,我小学时的同桌、中学时的同学,一个惊艳了我幼年和少年时光的人。
初识时我们都是小学四年级学生,小学高年级分班之后,我保持在三班,他下来了三班。他被安排坐我隔壁,成了我的同桌。他侃侃而谈,幽默风趣,是现在的“社交牛逼症”,我不禁感慨网络用语让有文化的词更加贴近我们的生活。但就是这种性格,使得我一直把目光投向他,试图想从他的只字片语中了解他。初初也只是好奇,一个人怎么可以这么多话,这么多精力和人打交道?但当时只片面的认为我自己是一个内敛,安静的人,而他刚好和我相反。一小段相处时光后,我竟觉得他的行为、话语对我而言莫名的有吸引力,我想把他当我偶像!我为我这个想法感到无比的羞耻。不夸张地说,我也想和他一样,“朋友满天飞”!
就是在这段时间,我开始了不属于我性格的“偷窥”模式。小学到初中和他同班的时光在我眼前如一幕幕走马灯般浮现。有他成功解数学题的骄傲、逗得老师哭笑不得,不知该骂还是该笑、是同学们的开心果等等的画面。还有还有,少年对女生的好奇,加上自来熟的性格让他到处和女生打交道,不管别人有没有回应他、会弄哭女生而不知所措,不知道该哄还是该跑开才能让女生不哭、与男生朋友圈相处时的好面子和无赖,每一帧都显得那么生动有趣。这样的性格不管去到哪儿都是中心点,男女通杀。
作为一个旁观者,我知道我一直以来都只是在注视着他,并没有真正地和他有太多的交集,大多的交集都是他需要很多人帮忙他完成任务时才会找上我,就像滥竽充数般……但我都不拒绝,因为这些是我和他为数不多的来往,想着或许能借此有比较深的友情。那时懵懂的我并不懂得怎样和男生打交道,我也不敢问我的朋友,我太过害羞了。多年之后,听朋友的复述,我只是他朋友圈子里的一个“同学”。听到的时候我还挺无奈的,但也无可否认我们只是同学。我的视角总是自己一人在“兵荒马乱”,心情此起彼伏,实际上就算在学校,我也没有和他吃过饭、没有组在一起讨论过功课,更何况是校外时间呢……真惭愧!我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啊?那么自信地认为没有交集的两个人会无故产生同学以外的情愫?
喜欢一个人是会心乱如麻的
后来,高二时我搬家转校,也没手机联络旧同学,自然也包括他。但那时还年轻气盛,使劲折腾,很有冲劲想要和旧同学相聚。当然,不是和他聚会,是和女生朋友,还施施然地从她们口里探出他的近况。可不久后,我便觉得麻烦,大概是分别的情绪没那么重了,我也不再要求父母为我折腾了。中学的最后一年很重要,想花多些时间在新学校的人事物上。但如果某一刻我想起他,我就会用电脑上脸书看他的动态。那时看得津津有味,满脑子都是羡慕的情绪,总感叹一句:“他还是一如既往地把生活过得很好。”我很矛盾,又想和他有深厚的友情,又只是在远远地观望,我到底要什么?
带着这些情绪,又过了好几年,我也上了大学。大学里认识到的男同学,也有让我心动的,这种心动会驱使我主动去认识他。我还是“狗改不了吃屎”,又想通过朋友去了解他,但她们拒绝帮我,要我自己去认识。好吧,在她们的“催眠”和“怂恿”下,我忐忑地开始了第一次主动去认识一个男生的举动。我带着害羞又紧张的心在一群大学同学之间认识了他。嗯,外表是我喜欢的、性格也很阳光、也好动,简直就是我的理想型,且叫他瑾贺。相比中学“偷窥狂”的行为,这次我比较主动和瑾贺聊天互动,虽然还不敢单独和他相处,但至少有和一群同学一起吃饭、旅游、讨论功课。怎么着都有面对面相处过,只是不直接而已。即使只是这样,也令我心猿意马地想像进一步的发展。虽然他表现得有些冷淡,我们也没成功在一起。但我也在这两年的大学时光实实在在地勇敢了一回。只有两年的相处时间是因为2019年的疫情,我们都要各自回家上网课,就没再见面了。我只能在社交媒体上看到他的动态。到现在我大学毕业3年了,每每看到他“赞”我的贴子,我的心都乐开了花,因为大学时他其实没对我的任何一个帖子做出反应,每一次我都会很失落。
步入社会后,我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增长了自己的见识,从前像迷雾般看不清自己的内心到现在已能主动去探索原因。我知道了,在少年时光里,我一直都认为这是“喜欢一个人”的表现,却不知这叫“欣赏一个人”的表现。欣赏并不会把一个人占为己有,而是会以喜悦的心情领会他身上美好的事物。一开始我就是欣赏宇皓他身上有那个让我向往,渴望的品质——他一身的活力,仿佛没什么难倒他的冲劲,所以才会在少时封他为我的偶像,即使感情不深,也有分寸,不会感情用事;喜欢一个人则是会手忙脚乱,怕他看到我对他的感情,又怕他看不到我对他的感情。简单的一句,心乱如麻。
我傲娇地称赞了自己:“我这么一个内敛的人,可以勇敢承认自己内心迂迂回回的感情,我真棒!”
28岁的我在完成这篇故事时,情感枷锁“咔嚓”一声解开了。从10岁到28岁,18年。这时我才彻底分清这两个情感。我不禁莞尔一笑,我又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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