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2日讯)韩国男团BIGBANG队长G-Dragon(GD、权志龙)去年传出与YG娱乐约满到期不续约,加盟Galaxy Corporation,随即爆出争夺名字商标。1日有报道指,YG娱乐为了制造好形象,决定无偿转让“G-Dragon”、“GD”等艺名商标予他本人,引发海内外网民热议,调侃YG良心发现了,想起权志龙曾为他创造了多少价值!
GD在12岁就加盟YG娱乐旗下,创作无数当红歌曲,2006年作为BIGBANG队长身分出道,深受海内外粉丝喜爱,该团更是YG娱乐的经济支柱,在K-Pop历史上写下纪录。据韩媒报道,YG娱乐认为,GD对YG娱乐来说已是极具象征性的艺人,而“G-Dragon”这个名字代表艺人本身,便决定以无偿的方式,将商标权让渡给他。因此,GD今后活动中可以自由使用相关艺名。而GD经纪公司亦证实,商标权已于5月完成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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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网民表示:“本来就是权志龙的东西啊!皇冠灯还是权志龙设计的呢这个版权还给巨星了嘛”、“不会指望有人夸你吧???早该如此的事你拖这么久也好意思”、“G-Dragon本来就是权志龙在进YG之前自己起的,本就是属于他”等等。
另外,GD曾表示将于今年下半年推出新作回归乐坛,其好友DJ朴明洙在电台透露,GD将于10月回顾,希望他到时候能作客出演。对此,GD经纪公司表示,“回归日期尚未确定,目前还在讨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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