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2日讯)12岁男童驾驶父亲的轿车载着弟妹在住宅区游车河一案,警方已接获副检察司指示,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及刑事法提控男童及其父亲。
雪邦警区主任旺卡马鲁助理总监今晚发文告说,根据副检察司发出的指示,男童将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39(1)条文下被控,以及在同项法令第39(5)条文下被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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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男童的父亲(53岁)也会在同项法令第39(5)条文下被控。”
他说,副检察司同时指示,上述提控与刑事查案官的调查报告一起进行。
上述案件上个月28日晚上8时许,发生在蒲种区布特拉英比安娜花园,涉案男童驾着父亲轿车,载着4岁及6岁的弟妹在住宅区游车河,结果被人录下视频,放上社交媒体流传,引来警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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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17日中央电)台湾发生3岁男童溺毙事件,警方初步了解,男童父亲帮2个孩子洗澡,抱1岁女儿出浴室让儿子独自在浴室泡澡,父亲察觉没声响,入浴室发现男童溺水,送医不治,确切死因待今天检验确定。
台中市警察局第五分局周一透过文字稿表示,16日晚间6时54分接获转报,警方到场了解,38岁郑姓男子发现3岁儿子在浴室泡澡无动静,入内查看发现男童疑似溺水,通报119送医不治。
据了解,郑男当时帮1岁与3岁子女洗澡,郑男先把1岁女儿抱出浴室,让3岁儿子独自在浴室内泡澡,当郑男发现浴室内没有声响,再度返回浴室内,发现孩子在浴缸内已无动静,紧急通报由救护车送医,但男童当场已无生命征象,送医后不治。
经鉴识人员到场采证,男童无外伤,初判无外力介入,确切死因仍待司法检验后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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