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3日訊)去年在臺灣一家KTV外刺死留臺生陳維傑的被告被判入獄11年,判詞中提到陳母原本已買好機票要來臺找兒子旅遊,竟變成捧骨灰回大馬,令人悲痛。
基隆地方法院法官痛批行兇的陳志鴻視人命如草芥,日前依傷害致死判陳志鴻有期徒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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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地院判決指出,22歲的陳維傑就讀海大海洋環境資訊系3年級,去年11月和友人到基隆一家KTV唱歌,26歲的陳志鴻與張姓、許姓友人等10人則在同一KTV另一間包廂歡唱,雙方原在不同包廂內,互不認識。
張、許兩人酒後互推,不慎撞進陳維傑包廂內,張、許2人不斷道歉,並未發生衝突。
隔天凌晨4時許,雙方先後結帳完畢,下樓至KTV樓下,準備各自離開,陳維傑與顏姓友人走到愛三騎樓時,巧遇陳志鴻與林姓友人在等紅綠燈,雙方再度為了張、許2人稍早撞進包廂事件發生口角。
陳志鴻突然掏出一把摺疊刀,朝陳維傑右大腿內側猛刺1刀,傷及股動脈,再朝顏男左側大腿劃1刀,陳維傑生因大量失血送醫不治。
基隆地檢署偵查後,認定陳志鴻傷害陳維傑涉犯傷害致死罪,依法對陳志鴻起公訴。
此外,另一名林姓男子也曾徒手毆打陳維傑頭部,造成他右額受傷,檢方也依傷害罪嫌對林男提起公訴。
審理時,陳維傑家屬代理人彭姓律師表示,陳父辛苦養育兒子長大,提供資源讓兒子到臺灣就學,卻因幫同事踐行而被刺死。
“而陳母去年11月24日已經買好機票要來臺灣找兒子旅遊,卻變成帶兒子的骨灰回家安葬,要陳母情何以堪?”
此外,陳家原本認為臺灣社會環境良好安全才選擇臺灣留學,兒子卻命喪臺灣,本案導致馬來西亞國民對於來臺留學安全產生疑慮,請求從重量刑以正視聽。
審理時,死者姊姊以網絡視訊指出,父親兩年前因冠病疫情離世,弟弟到臺灣讀書,原本爸爸還很開心家裡有一個出國讀書的小孩,想等他畢業回來,有一片大好前途,沒想到還沒畢業就發生這樣的事情,讓媽媽在在失去丈夫後也失去兒子,造成沉重打擊。
死者的姐姐哽咽說,弟弟沒有做任何的錯事,明明只是到臺灣好好的讀書、打工,半工半讀,結果就不幸的在海外往生,也不明白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
蒞庭檢察官劉星汝也氣憤指出,陳志鴻性格暴戾又行事衝動,還會隨身攜帶彈簧刀在身,具有高度的攻擊性跟危險性,加上陳之前有多次傷害前科,多半是遭判處拘役或跟被害人和解、獲得撤告而不受理,顯然陳志鴻並沒有從前案的經驗去獲得任何的教訓,建請法官判處陳10年至12年徒刑。
合議庭認為,陳志鴻素行不佳,不僅隨身攜帶刀械,遇事不思控制自己脾氣,並進而暴戾持刀傷害、持刀傷害致人於死行為,犯罪情節惡劣且重大,依傷害致人於死罪判處11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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