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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7:00am 05/08/2024

权力

聋人电召车司机被殴,马来西亚聋人倡导与福祉组织

Zaid Malek

Lawyers for Liberty

聋人群体

黄荣强

马来西亚聋人倡导与福祉组织

再益马烈

柔摄政王

通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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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语

报警

【聋人维权/0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聋人的平等权益有被看见吗?

报道:本刊 白慧琪 摄影:本报 刘永发、DAWN提供

(DAWN)发文告控诉事主在警局的不公待遇,引起各界关注。)因此注意到事件,自发请缨担任事主,讨回公道。

就这样,捍卫自由律师团)有了第一位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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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聋人维权/0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聋人的平等权益有被看见吗?
再益马烈(中)扮演警察,演出各种情境,警察上门逮捕应该如何应对?

6月29日,聋人被殴案一个月后,捍卫自由律师团连同和雪隆马来西亚通译协会(JUPEBIM)一起在吉隆坡十五碑YMCA举办了聋人工作坊。工作坊主题与案件息息相关——与交涉时的,以及报案程序,录口供,逮捕、扣留、延扣及保释须知。

对再益马烈而言,那是一次非常特别和难得的经验。会场的硬体布置设定有别于平时活动,当场有很多位(interpreter)替他与同事律师拉蒂花(Latheefa Koya)现场通译演讲内容。

“当我在演讲,台上有一位通译员即时手语通译,台下有另一位通译员等待替换上阵。”再益马烈解释,“因为手语有很多动作,比久了会累。”现场安排了脸书直播,因此场地后方又有一位通译员对着镜头,同样即时通译演讲内容予直播观众。

他特别点出另一个角色,他们也是聋人,但类似“中间人”,替聋人朋友传话,通译员再把问题口语通译给律师解答。再益马烈很快明白发生什么事。就像一般听人,没有经过训练,难能精准表达自己。那些“中间人”就帮忙从中翻译,把聋人朋友的问题整理清楚一点,传达给通译员,再询问律师。同样的,他们也会把专业深涩的解答,再精简解释一遍给聋人朋友。

【聋人维权/0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聋人的平等权益有被看见吗?
情境扮演时,再益马烈身旁也有一名通译员即时通译。
【聋人维权/0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聋人的平等权益有被看见吗?
针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再益马烈认为,政府不能只咨询法律人的意见,利益相关者更为重要。

办法律工作坊,教聋人认识自己的权利

“此外,我觉得这些聋人朋友来参加我们的活动时,真的非常兴奋。”据他所知,此前没有类似的法律工作坊。说来可惜,因为聋人群体听不见、比手语等情况,常常遭遇偏见。

他讲起活动当天,许多聋人朋友分享自身经历。有人被警方打发走;有人因为表现狂躁而被带走,被当作疯癫人士送入精神病院;有人在扣留所被假冒签名……“他们被没收手机,被铐上手铐又不能用手,他们不能说话,基本上被剥夺了沟通的权利。”

工作坊的目的本来就是希望灌输他们明白,在面对警察时自己有哪些可以行使的权益。例如,聋人群体可能遇到没有受过训练,或不了解聋人需求的警员。“所以不只教导怎么,在遇到无理的情况,也懂得如何拒绝。”

于是,台下的聋人朋友受邀上台一起参与搬演情境。再益马烈扮演警察,演出各种情境,警察到家上门逮捕,或者在外逛街时被警察找上,应该如何应对?

透过情境演出,加深聋人观众的印象,例如报警时可以有朋友或自己的通译员同行,可以先行写下案发过程,存在随身碟交予警方。“总之,我想告诉他们的是,无论有多少沟通障碍,都不应阻碍他们做出最好的选择。”

【聋人维权/0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聋人的平等权益有被看见吗?
聋人法律工作坊有线上直播,通译员翁震宇在后方对着镜头即时通译讲座内容。
【聋人维权/0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聋人的平等权益有被看见吗?
捍卫自由律师团接案后,替黄荣强召开新闻发布会说明详情。右三为再益马烈。(图:本报资料中心)

权益不能只是纸上谈兵,而是要付诸行动

第一次和那么多聋人群体交流,再益马烈当作是学习,而非困难。“因为他们就是我们社会的一部分,只因我不常接触他们,不代表就不必用尊重他们的方式去交流。”再者,就专业,法律工作者或执法单位的职责本来是要带给民众便利,提供意见或协助。

然而,现有法令提供了聋人什么保障?再益马烈坦言,没有针对聋人群体的立法,现有的相关法令只有2008年《身障人士法令》(Akta OKU 2008)。与各界批评相呼应,他也提出,这个法令并不规范于公务员和政府官员。当他们免除于法律责任,这项法令还有什么意义?

“权益不能只是纸上谈兵,而是一定要付诸行动。”再益马烈认为,关键的是,政府不能只资询法律人的意见,利益相关者更为重要。因为,身障人士才是真正生活在各种不便情况里,他们才是专家,了解自己的需求。制定相关法律,除了法律专家,也应资询身障群体和相关非政府组织。

目前,只有刑事法庭有提供通译员服务。这只是整个政府体系的其中一环,且不是所有人都会上庭,除非被告或被传召当证人。“这不是一般人的例常生活!”聋人群体的生活品质应被重视,例如,和专业人士如医生沟通,万一沟通不良,可能造成生死问题,错误诊断。

回到聋人司机被殴案,据再益马烈所知,目前也没有任何条文规定政府官员提供聋人群体通译协助,警局、扣留所、监狱都没有。他强调,有罪无罪,交由警方调查,但就算任何人犯罪,一个人的个人权利都不应被剥夺。“基本需求如沟通,政府还是得给予。因为在联邦宪法第五条保障了生命与人身自由,这落实在所有人身上。”

总归一句,再益马烈认为,体制缺失导致聋人群体权益受损,生活品质降低,这无疑是政府的责任。

【聋人维权/0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聋人的平等权益有被看见吗?
法律工作坊的反应热烈,聋人朋友积极提问。
【聋人维权/0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聋人的平等权益有被看见吗?
聋人司机被殴案后,捍卫自由律师团对聋人群体展开法律工作坊,倡导与警方交涉时的权益。

遭遇不公别再沉默,站出来发声才能改变

聋人电召车司机被殴案一爆发,因涉及柔佛摄政王的随扈,舆论一度聚焦在权贵特权上。对此,再益马烈认为,任何事件都有很多关注点。此次事件,当事人遭遇的偏见不只因为他是聋人,也包含贫富和权势差距,这些都可能发生在任何人身上。

延伸开来,此案还能让人反思聋人群体的处境;审视是否有人仗势以为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以为可以为所欲为不受任何影响;警方是否滥权,是否尽力维护特别重要人物的利益,罔顾受害者权益来平息事件,而受害者最后只得赔款800令吉。

“这起事件有那么多面向值得关注,我想它们同等重要。”再益马烈说,但最重要的是,当事人身为受害者,应该得到应有的正义。因为在移车风波中,聋人司机并没有被针对,他只是刚好在那遇上了,因没有遵照指示移车而被打。换作其他电召车司机,任何人都有可能遇上。

然而,接下来聋人司机到警局报案的遭遇,却是非常明确的。“系统缺失导致受害者没有受到妥善协助,当事人的报案没被认真对待。这有可能因为他是聋人,或者他对抗的是与非常重要人物(VIP)相关的人。”

【聋人维权/0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聋人的平等权益有被看见吗?
再益马烈认为,最让执法当局得益的就是沉默,当你什么都不做,选择静默,不找任何人求助,他们就能当作没这回事了。

人们面对执法当局或者政府单位滥权时,往往感到害怕,尤其是弱势群体。“我们的职责是确保他们的权利得到维护。”再益马烈说起当初主动接案的缘由,“最让执法当局得益的就是沉默,当你什么都不做,选择静默,不找任何人求助,他们就能当作没这回事了。”

“当你站定,自然有人陪你站定。”他强调,抵抗执法单位滥权不只是保护个人权益,也能保护过去或未来遇到相同困境的人,才能带来真正的改变。“如果这起案件没被诉说,那什么改变都不会发生。”

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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