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WN)发文告控诉事主在警局的不公待遇,引起各界关注。捍卫自由律师团(Lawyers for Liberty)因此注意到事件,自发请缨担任事主律师,讨回公道。
就这样,捍卫自由律师团再益马烈(Zaid Malek)有了第一位聋人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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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聋人电召车司机被殴案一个月后,捍卫自由律师团连同马来西亚聋人倡导与福祉组织和雪隆马来西亚手语通译协会(JUPEBIM)一起在吉隆坡十五碑YMCA举办了聋人法律工作坊。工作坊主题与案件息息相关——与警方交涉时的权益,以及报案程序,录口供,逮捕、扣留、延扣及保释须知。
对再益马烈而言,那是一次非常特别和难得的经验。会场的硬体布置设定有别于平时活动,当场有很多位通译员(interpreter)替他与同事律师拉蒂花(Latheefa Koya)现场通译演讲内容。
“当我在演讲,台上有一位通译员即时手语通译,台下有另一位通译员等待替换上阵。”再益马烈解释,“因为手语有很多动作,比久了会累。”现场安排了脸书直播,因此场地后方又有一位通译员对着镜头,同样即时通译演讲内容予直播观众。
他特别点出另一个角色,他们也是聋人,但类似“中间人”,替聋人朋友传话,通译员再把问题口语通译给律师解答。再益马烈很快明白发生什么事。就像一般听人,没有经过训练,难能精准表达自己。那些“中间人”就帮忙从中翻译,把聋人朋友的问题整理清楚一点,传达给通译员,再询问律师。同样的,他们也会把专业深涩的解答,再精简解释一遍给聋人朋友。
办法律工作坊,教聋人认识自己的权利
“此外,我觉得这些聋人朋友来参加我们的活动时,真的非常兴奋。”据他所知,聋人群体此前没有类似的法律工作坊。说来可惜,因为聋人群体听不见、比手语等情况,常常遭遇偏见。
他讲起活动当天,许多聋人朋友分享自身经历。有人被警方打发走;有人因为表现狂躁而被带走,被当作疯癫人士送入精神病院;有人在扣留所被假冒签名……“他们被没收手机,被铐上手铐又不能用手,他们不能说话,基本上被剥夺了沟通的权利。”
工作坊的目的本来就是希望灌输他们明白,在面对警察时自己有哪些可以行使的权益。例如,聋人群体可能遇到没有受过训练,或不了解聋人需求的警员。“所以不只教导怎么报警,在遇到无理的情况,也懂得如何拒绝。”
于是,台下的聋人朋友受邀上台一起参与搬演情境。再益马烈扮演警察,演出各种情境,警察到家上门逮捕,或者在外逛街时被警察找上,应该如何应对?
透过情境演出,加深聋人观众的印象,例如报警时可以有朋友或自己的通译员同行,可以先行写下案发过程,存在随身碟交予警方。“总之,我想告诉他们的是,无论有多少沟通障碍,都不应阻碍他们做出最好的选择。”
权益不能只是纸上谈兵,而是要付诸行动
第一次和那么多聋人群体交流,再益马烈当作是学习,而非困难。“因为他们就是我们社会的一部分,只因我不常接触他们,不代表就不必用尊重他们的方式去交流。”再者,就专业,法律工作者或执法单位的职责本来是要带给民众便利,提供意见或协助。
然而,现有法令提供了聋人什么保障?再益马烈坦言,没有针对聋人群体的立法,现有的相关法令只有2008年《身障人士法令》(Akta OKU 2008)。与各界批评相呼应,他也提出,这个法令并不规范于公务员和政府官员。当他们免除于法律责任,这项法令还有什么意义?
“权益不能只是纸上谈兵,而是一定要付诸行动。”再益马烈认为,关键的是,政府不能只资询法律人的意见,利益相关者更为重要。因为,身障人士才是真正生活在各种不便情况里,他们才是专家,了解自己的需求。制定相关法律,除了法律专家,也应资询身障群体和相关非政府组织。
目前,只有刑事法庭有提供通译员服务。这只是整个政府体系的其中一环,且不是所有人都会上庭,除非被告或被传召当证人。“这不是一般人的例常生活!”聋人群体的生活品质应被重视,例如,和专业人士如医生沟通,万一沟通不良,可能造成生死问题,错误诊断。
回到聋人司机被殴案,据再益马烈所知,目前也没有任何条文规定政府官员提供聋人群体通译协助,警局、扣留所、监狱都没有。他强调,有罪无罪,交由警方调查,但就算任何人犯罪,一个人的个人权利都不应被剥夺。“基本需求如沟通,政府还是得给予。因为在联邦宪法第五条保障了生命与人身自由,这落实在所有人身上。”
总归一句,再益马烈认为,体制缺失导致聋人群体权益受损,生活品质降低,这无疑是政府的责任。
遭遇不公别再沉默,站出来发声才能改变
聋人电召车司机被殴案一爆发,因涉及柔佛摄政王的随扈,舆论一度聚焦在权贵特权上。对此,再益马烈认为,任何事件都有很多关注点。此次事件,当事人遭遇的偏见不只因为他是聋人,也包含贫富和权势差距,这些都可能发生在任何人身上。
延伸开来,此案还能让人反思聋人群体的处境;审视是否有人仗势以为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以为可以为所欲为不受任何影响;警方是否滥权,是否尽力维护特别重要人物的利益,罔顾受害者权益来平息事件,而受害者最后只得赔款800令吉。
“这起事件有那么多面向值得关注,我想它们同等重要。”再益马烈说,但最重要的是,当事人身为受害者,应该得到应有的正义。因为在移车风波中,聋人司机并没有被针对,他只是刚好在那遇上了,因没有遵照指示移车而被打。换作其他电召车司机,任何人都有可能遇上。
然而,接下来聋人司机到警局报案的遭遇,却是非常明确的。“系统缺失导致受害者没有受到妥善协助,当事人的报案没被认真对待。这有可能因为他是聋人,或者他对抗的是与非常重要人物(VIP)相关的人。”
人们面对执法当局或者政府单位滥权时,往往感到害怕,尤其是弱势群体。“我们的职责是确保他们的权利得到维护。”再益马烈说起当初主动接案的缘由,“最让执法当局得益的就是沉默,当你什么都不做,选择静默,不找任何人求助,他们就能当作没这回事了。”
“当你站定,自然有人陪你站定。”他强调,抵抗执法单位滥权不只是保护个人权益,也能保护过去或未来遇到相同困境的人,才能带来真正的改变。“如果这起案件没被诉说,那什么改变都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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