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6日讯)公共服务局总监拿督旺阿末达兰表示,部门主管能够根据服务需求,考虑批准60天至90天的产假申请。
旺阿末达兰通过书面方式回应《星洲日报》的提问时强调,乌鲁冷岳县卫生局官员只获的60天产假的情况,是在考虑到服务需求,确保公共医疗服务不受影响下做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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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令列明最多90天最少60天
他说,产假待遇是依据《人力资源服务通令》(MyPPSM)附录SR.5.4.1所规定的,为女性公务员提供产假,以便于准备和恢复产后身体。
“产假是全薪的,在整个服务期间,可以享有多达360天的产假。每一胎的产假最多是90天,强制最少产假则是60天。”
他补充,公务员也可灵活决定自己每胎的产假天数,从60天至90天之内。
询及乌冷卫生局让7名官员只放60天的产假是否违法,旺阿末达兰表示,现有的规定明确要求最短的产假为60天。
“因此,乌冷卫生局批准卫生官员60天产假,并未违反已设置的产假规定。”
另外,他也说,未使用的30天产假不会有替代安排,但倘若公务员还有剩余的产假,可以在下一胎时使用。
乌鲁冷岳县卫生局因有7名卫生官员在同段时间内生产,因人手短缺情况下,当局只批准60天产假引起关注。
卫局:60天产假属暂时性措施
雪兰莪卫生局长乌米在3日发表文告解释,这是在与县卫生官员,以及各级主管讨论后作出的共同决定。
她强调,这项措施只是暂时性,一旦人手充足,职员依然可享有90天的产假。
无论如何,全国公共及民事职工总会(CUEPACS)主席拿督阿德南昨日发文告指出,此举已剥夺了员工权利,并呼吁卫生部加强医护人员的资源调动,避免特定地区发生严重的人手短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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