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鵝嘜6日訊)交通部長陸兆福指出,交通部正檢討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一旦司機被證實吸毒,即使還沒有造成意外,也可被提控。他說,現有的法令條文不夠嚴厲,儘管司機被確認吸毒,但是若沒有造成意外,司機不能被提控,只能被吊銷執照,因此,他認為必須檢討。
“我們不要等到意外發生了才對這種司機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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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旅遊車商用車聯合執法
他今日出席鵝嘜陸路交通局執法中心,針對陸路交通局對旅遊車輛和商用車輛展開的聯合執法行動計劃召開新聞發佈會時說,從8月1日至4日的數據意味著,每13名司機就有1人在毒品的影響下執行任務,這個情況非常令人擔憂。
“商用車輛司機吸毒情況令人擔憂,陸路交通局4天內檢查了276人,當中有21人對毒品檢測呈陽性。”
他表示,在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5A條文(醉酒駕駛)下,如果司機被證實酒精超標,就算沒有造成意外,可以被判最高監禁2年。
“但是這個條文目前不適用於吸毒者身上。吸毒的人和醉酒的人一樣危險。”
檢查商用車特別行動
4天發9088通知書
為確保商用車輛安全使用道路,陸路交通局於8月1日開始至31日,對全國的商用車輛尤其是重型商用車輛羅裡、拖車和旅遊巴士展開為期1個月特別聯合執法行動。
陸兆福指出,在8月1至4日,短短4天內,該局檢查了1萬5368商用車輛以及2萬6975其他交通工具,共4萬2343輛,其中3725輛被採取行動,28輛交通工具被充公,發出了9088張通知書。
他說,較早之前,在7月2至31日針對旅遊巴士和長途巴士展開的聯合執法行動中,該局共檢查了7308輛旅遊巴士,以及1萬2148輛長途巴士,共1萬9456輛,當中667輛被採取行動,14輛交通工具被充公,發出1600張通知書。
他指出,通過上述行動,該局與國家反毒機構(AADK)合作,對旅遊巴士和長途巴士司機進行了尿液測試篩查。在對2547名旅遊巴士和長途巴士司機進行檢查後,有26名司機的毒品檢測結果呈陽性。
他說,經過一個月的行動,可以看到長途巴士的交通違規的趨勢已經下降,因此8月的行動將專注在旅遊巴士和重型商用車輛。
他表示,交通部希望修改333法令,可以在今年10月或11月的國會上提呈。
涉騙前總監發豁免信
海事局總監被要求請假
涉嫌在4年前欺騙前總監,以誤導發出豁免信給船運公司的大馬海事局總監莫哈末哈林,已經被要求請假,直至法庭案件的審訊結束以前,都不會來上班。
陸兆福今日受詢時說,根據無罪推定原則,在被判罪之前,莫哈末哈林還是無罪的。被要求請假是一個公共服務的程序,在法庭對他的案件審訊期間,不能來上班。
“他已被要求請假,並清空辦公室。”
莫哈末哈林於8月1日在沙亞南地庭被控於2020年10月27日,以交通部轄下海事局秘書職身分,向時任海事局總監拿督巴哈林提呈了一封信件,以欺騙總監發出豁免信函。
這封信件指,交通部長於2020年10月22日決定,獲得豁免的船運公司可在期限內攜帶重油,但實際上沒有這項批准,不過卻已導致巴哈林向相關船運公司發出豁免信函,因此若他沒有受到欺騙,就不會有上述決定。
莫哈末哈林對於這個指控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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