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7日讯)内陆税收局提醒公众,切勿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在印刷媒体、社交媒体、视频等媒体平台上使用该局的标志。
内陆税收局发文告指出,未经许可,公众不能把该局的标志用于营销、广告等用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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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指出,内陆税收局作为联邦法定机构,严肃看待在任何平台上滥用标志及误导公众的问题。
文告表示,根据1963年徽章及名字(防范不当使用)法令附表1第1部分,滥用内陆税收局标志属于犯罪行为。
因此,该局强调,在未经许可下,不得使用该局的标志。
一旦发现,该局将毫不犹豫地援引法律对任何涉案人士采取严厉行动。
文告指出,该局已经通过文告和信息图提醒公众有关滥用内陆税收局名称和标志的诈骗行为。
“因此,公众受促提高警惕,避免成为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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