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訊)律師公會挑戰特赦局對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作出減刑決定的司法檢討申請,納吉以大馬律師公會常年大會無效為由提出初步反對。
納吉代表律師莫哈末法漢在宣誓書中指出,大馬律師公會缺乏提出該法律行動的權利。
ADVERTISEMENT
大會未達法定人數
法漢指出,第78屆律師公會常年大會是無效的,因為大會是在未在達到法定人數的情況下召開,違反了1976年法律專業法令,超越權限且違反法定義務。
大馬律師公會是在第78屆常年大會上,以238票比1票的情況下,通過入稟法庭尋求司法檢討,挑戰特赦局給予納吉減刑的決定。
莫哈末法漢是於8月6日入稟宣誓書指出,根據法律專業法令第64(4)條文,律師公會常年大會的法定人數為500名會員。
“然而,我堅信,截至3月16日早上10時,會議出席人數尚未達到法定要求。”
指入稟訴訟決定超越權限
他說,律師公會常年大會於3月16日中午12時15分開始時,出席者僅有401人,佔會員總人數的約1.6%,而有關要向法庭入稟司法檢討的動議就是在當天進行討論和通過。
“我認為,大馬律師公會第78屆常年大會在法律上是無效的,導致入稟這項訴訟的決定超越了權限,它應該被駁回。”
他也說,律師公會缺乏提起訴訟的權利,因為他們在納吉特赦課題上沒有任何法律或平等利益。
律師公會於4月26日入稟法庭申請準令,以針對聯邦直轄區特赦局在1月29日就納吉提出的特赦申請所作出的決定,提出司法檢討。
律師公會將聯邦直轄區特赦局(吉隆坡、納閩、布城)以及納吉列為答辯人,挑戰聯邦直轄區特赦局給予納吉減刑的決定,並尋求法庭宣判特赦局的這項決定是違法、違憲以及無效的。
聯邦直轄區特赦局作出的決定包括將刑期減半,也就是納吉會提前在2028年8月23日獲釋;將2億1000萬令吉的罰款減至5000萬令吉,若無法交付罰款,監禁刑期則增加一年,直到2029年8月23日獲釋。
70歲的納吉目前在加影監獄服刑,他是在2022年8月23日,因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洗錢案入獄。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