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顿8日综合电)美国波士顿一位联邦法官周三裁定,哈佛大学“未能履行对犹太裔学生的责任”,特别是在去年10月7日以哈冲突爆发后,校园内出现的反犹事件。因此,哈佛大学必须面临相关诉讼。
法官斯特恩斯表示,犹太学生声称,当他们遭到校内挺巴抗议者的骚扰时,哈佛大学没有采取足够的措施来保护他们免受这些行为,以致他们的生活和学业因此受到影响。法官认为这些主张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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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特恩斯写道,抗议活动有时充满对抗和暴力,原告有理由担心此类事件会再次发生。原告称,他们受到了严重、普遍和客观上令人反感的骚扰。
斯特恩斯对哈佛大学允许抗议活动继续进行以保护示威者言论自由权的说法“表示怀疑”,他总结道,相反,哈佛大学的反应“充其量是优柔寡断、犹豫不决,有时甚至自相矛盾”。
斯特恩斯并没有对诉讼的是非曲直作出裁决,只是判定诉讼可以继续进行。
哈佛大学发言人在发给《波士顿环球报》的声明中表示,该校已经并将继续采取具体措施,解决校园反犹主义的根本原因,保护犹太裔和以色列裔学生,确保他们在不受骚扰和歧视的情况下接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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