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高庭此前谕令将位于端姑阿都哈林路(前称大使路)一带面积263.27英亩的土地,归还给地主Semantan Estate(1952)私人有限公司,政府周四入禀上诉庭,寻求推翻上述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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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联邦律师三苏博哈山向马新社证实,总检察署代表上诉人吉隆坡土地注册署,通过线上方式入禀上诉通知书,同时上诉通知书的复本已电邮至Semantan Estate公司的代表律师。
高庭法官拿督阿末沙里尔周三批准Semantan Estate的申请,即执行该公司自2009年所获得的准令,将土地转让给清盘人,谕令政府将相关土地归还给地主Semantan Estate(1952)私人有限公司。
高庭也驳回政府以仍在等待和解方案为由所提出展延审讯申请。
高庭谕令政府必须在3个月内转让有关土地且不再有任何产权负担和债务,并支付5万令吉的堂费。
高庭也谕令政府及其机构将Semantan Estate清盘人登记为无产权负担的土地所有人,执行土地转让文书、向起诉方颁发土地所有权证书,以及将土地所有权及处理权归还给作为合法所有人的起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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