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8日综合电)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在审查林同省大宁新市镇案后表示,多名官员违反党规国法,建议对越南副总理、前监察总署总监察长黎明慨进行纪律处分。在这之前,黎明慨已辞去越共党职。
综合网媒越南快讯、民智报报导,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7至8日召开会议并于8日下午发布通告,指已对存在违规迹象的案件检查结果及对林同省政府党组干事会给予纪律处分的建议进行审查。
ADVERTISEMENT
通告指出,多个党组织和党员在执行林同省大宁新市镇案被纪律处分,多名干部和党员在同案相关地方、单位中涉及行贿、受贿、利用职权等犯罪行为而被处以刑事责任。
通告强调,上述违规行为造成严重且难以弥补的后果,存在国家资金、资产重大流失的风险,并引发负面舆论,降低了党组织和当地政府的声誉,达到了必须审查和纪律处分的程度。
根据通告,越南副总理、前政府监察总署总监察长黎明慨及一些党组织、党员须对此负起责任,并建议给予纪律处分。通告未具体说明黎明慨犯下何种错误。
越共中央8月3日同意黎明慨辞去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并不再担任越共中央委员。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当时指出,黎明慨在执行所交付的任务时违反了党规及反贪腐相关规定。
目前黎明慨仍为越南副总理,被建议纪律处分后,仕途恐进一步遭受阻碍。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