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過3年來的談判和在紐約的最後2週會議,聯合國會員國8日一致同意一項“聯合國打擊網絡犯罪公約”,並將提交給聯合國大會正式通過,成為聯合國首見的這類協定。
這項條約”旨在更有效率地防治和打擊網絡犯罪”,特別是針對兒童性侵影像和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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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人權人士和大型科技公司罕見聯手的聯盟則抱持批評立場,譴責條約的範圍過於廣泛,聲稱這可能等同於一項全球“監控”條約並被用來進行打壓。
特別是根據條文內容,為了調查根據國內法可處以至少4年徒刑的任何犯罪,一個國家可以要求另一國的相關當局,提供和這起犯行有關的任何電子證據,並要求網絡服務供應商提供資料。
人權觀察的布朗表示,這項條約“將是一場人權災難,也是聯合國的黑暗一刻”,她並警告這將是一項“前所未見的多邊監控工具”。
由阿希頓-哈特主導的網絡安全技術協議)代表團,參與了這項條約的談判,他們代表超過100家科技公司,其中包括微軟和Meta。
阿希頓-哈特8日表示,委員會通過了一項公約,但令人遺憾的是並未解決民間社會、民營部門、甚至聯合國本身的人權機構所發現的許多重大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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