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0日訊)聯邦直轄區宗教司辦公室指出,不應使用“敵對異教徒”(Kafir Harbi)一詞來指稱在我國的非穆斯林公民,尤其是在尊重聯邦憲法和法律的國家。
該辦公室在官網針對“敵對異教徒”一詞發文說,將我國非穆斯林公民稱為“敵對異教徒”並不符合定義,沒有滿足伊斯蘭學者所設定的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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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辦公室說,在大馬,非穆斯林公民不屬於“敵對異教徒”類別。
將產生危險後果
該辦公室說,對某人使用“敵對異教徒”標籤將產生嚴重和危險的後果,因這意味著能合法攻擊他們,他們的安全不受保護,財產也不受保障。
聯邦直轄區宗教司辦公室強調,以“敵對異教徒”形容非穆斯林公民是極端且過度的。
“在現今時代,被歸類為‘敵對異教徒’的是猶太復國主義及以色列,他們殺害穆斯林,並掠奪及驅逐巴勒斯坦人民離開家園和祖國。”
日前,身為活動主持人的一名男子在國盟能吉里補選活動上流傳的一段視頻中,稱行動黨為“敵對異教徒”。
這言論引發了行動黨穆斯林領袖的強烈不滿,認為這言論過於極端且煽動仇恨,並要求相關人士道歉。
行動黨3位穆斯林中委,即前巴羅州議員謝奧馬、萬宜國會議員謝瑞詹及文冬國會議員雪芙拉,昨天在聯合聲明中要求國盟和伊黨明確表態,是否認同相關汙衊者的言論。
“我們嚴厲譴責這一說法。行動黨是一個合法的政黨,我們的成員來自各個族群,其中包括信仰伊斯蘭的黨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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