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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6:54pm 10/08/2024

溺毙案

无驾照

少年骑摩托车

溺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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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骑摩托车

12歲少年騎摩托車載6兒童 女嬰掉水道溺斃

7個孩子共騎的摩托車。(警方提供)

(萬捷10日訊)丹州萬捷縣昨晚發生一宗罕見的溺斃案,一名12歲的少年騎著摩托車載著6名兒童,其中一人手裡抱著年僅1歲又3個月大的女嬰。結果,摩托車來到一座橋樑時,嬰兒脫手掉進水道里,不幸溺斃。

萬捷警區主任莫哈末依斯邁披露,警方是於昨晚7時20分接獲投報,事發地點在萬捷縣達旺區彭加蘭柏達的甘榜督柏裡安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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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萬捷警區總部派出一支警隊來到現場,事發地點是甘榜督柏裡安裡的一座橋樑。

女嬰就是掉進這座小橋的水道里溺斃。(警方提供)

12歲少年所騎摩托車相信是失控而釀成悲劇。他指出,當時抱著嬰兒的是死者的親哥哥。

“萬捷消拯局派出消拯隊在水道里找孩子,最後在距離事發地點約4公尺外的河裡發現小死者。遺體之後送到古邦閣亮理大醫院進行解剖,也讓家屬認屍了。”

他表示,解剖結果証實為溺斃。此外,警方檢查摩托車後,發現其路稅和車險都已經逾期。

警方援引2001年兒童法令第31(1)條文(父母和監護人疏忽照顧孩子,導致孩子暴露在危險下)和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1(1)條文展開調查。

莫哈末依斯邁勸請家長們監督孩子的一舉一動,包括阻止未滿18歲的孩子在無駕照和車險逾期的情況下騎摩托車。疏忽的家長可以在2001年兒童法令第31(1)條文下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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