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訊)通訊部長法米表示,新聞記者保護消息來源符合記者道德守則,但警方也有權傳召記者錄供,兩者不存在衝突。
他強調,警方傳召記者錄供的做法並不違反記者保護消息來源的權利,因警方有義務根據相關新聞的投報採取相應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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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強調,記者有報道的權利,但根據法律,警方也有權調查,沒有矛盾。
“如果你堅持自己的報道和消息來源,那當被問話時作出回應而已。這沒有問題。”
法米今早出席2024年聯邦直轄區吉隆坡和布城輝煌條文車隊啟動和揮旗禮後,針對警方昨日傳召3名《當今大馬》記者就有關警隊高層變動報道錄供一事,如是表示。
新聞自由排名沒反映實況
詢及此事是否會影響大馬在無國界記者組織(RSF)的新聞自由排名,法米表示,該排名不僅僅是基於一個國家的表現,而也涉及該組織對其他國家表現的評估。
“RSF告訴我,他們的一些成員不同意這個排名,因為即使我們維持相同的指標,但如果其他國家表現進步,我們的排名也可能會下降。
“所以排名並不一定反映出國家的實際情況;相反地,這反映的是全球正在發生的事情。因此,如果你保持在一個地方,但其他國家排名上升的話,你就會看起來在下跌。”
嚴格措施阻兒童註冊社媒賬號
另外,法米表示,對於社交媒體平臺沒有采取適當措施來阻止13歲以下兒童註冊和擁有社交賬號感到擔憂。
他說,目前社交媒體平臺只是制定指南,禁止這個年齡段的人註冊個人賬號。
“可能需要採取更嚴格的措施來阻止13歲以下兒童註冊。有時,孩子會盡一切可能來註冊社媒賬號。”
他也建議父母密切監督孩子的線上活動,防止他們擁有社媒賬號,避免潛在風險,尤其是與兒童性剝削有關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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