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訊)男子違規使用椅子霸佔停車位,引發網民強烈批評,直言“實在太離譜!”
根據@update11111上傳到社媒X的視頻,顯示一輛轎車離開後,車主準備將車停在咖啡店前的停車位上,卻發現一名中年男子竟然用椅子霸佔了車位,讓車主感到十分驚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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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車主立即將轎車駛入停車位,而男子也迅速將椅子移開。
視頻標題還寫道,“已經發出信號燈了,這個老闆真是太過分,竟然隨意霸佔停車位。吉隆坡市政局(DBKL)什麼時候會對這些霸佔停車位的老闆採取嚴厲措施?”
據悉,相關事故發生在昨日(11日)的下午1時38分左右,地點是在舊巴生路華聯花園的一家咖啡店前面。
許多網民紛紛譴責中年男子的自私行為,甚至呼籲吉隆坡市政局採取行動。
“根據法律,這確實是錯誤的。陸路交通局(JPJ)已經發布了關於‘佔用停車位’行為的通知。建議所有司機打印相關的通知,並將其放在車內,每次遇到類似情況時展示給有關人員看看。
“這種霸佔停車位的行為真是讓人討厭。如果想要相關的停車位就去租,別想不花錢就佔用別人的位置。”
根據陸路交通局發佈的資訊圖顯示,任何用椅子、摩托車、障礙物(kon)、花盆、衣架甚至以人身霸佔車位,一律牴觸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50(3)條文。
有關法令適用於所有領域,無論是公共場所或是私人場所,當中包括購物商場在內的私人場所。
凡是霸佔車位者,初犯者可在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119條文下被罰款不超過20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6個月,至於重犯者則罰款不超過40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12個月。
任何民眾遇到上述問題想要舉報,歡迎將投訴詳情,包括投訴者身分證號碼、日期、時間、地點、車牌和事發經過,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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