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2日訊)近期網絡流傳一張圖片稱,在加納夫妻要離婚時,必須穿結婚當天的婚紗和西裝出席離婚儀式。
畫面上可見3對新人穿著婚紗與西裝,並排坐在牆邊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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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那是錯誤的。
臺灣事實核查中心在今日發佈的貼文指出,經過他們的查核,發現:
烏干達集體結婚照被竄改
一、網傳圖片實際是2009年拍攝於烏干達北部集體結婚照片,並後製加上“離婚大廳”等法文,與加納無關。
二、加納離婚須向法院申請、等待判決,離婚程序並無沒任何服裝規定。
三、網傳圖片自2018年就在網絡流傳,並經多家國外查核組織判定為假訊息。
網傳圖片與加納無關,在加納離婚也沒任何服裝規定,因此,為“錯誤”訊息。
依據加納當地兩家法律事務所Acheampong & Associates、Legalstone Solicitors官網說明,加納離婚程序沒有包括穿結婚服裝。
在加納須向法院申請離婚,並由法院判決。結婚2年後,如有發生通姦、遺棄等理由,可向法院申請離婚。
查核記者在加納國會圖書館網站找到該國離婚程序《1971年婚姻訴訟法》,內容並無提及有服裝要求。此外,根據美國國會圖書館網站報告,提到加納有些部落離婚需要長老見證等儀式,也未提及要穿結婚時的服飾。
國外查核組織Africa Check、Dubawa Ghana、AFP Fact Check、Lead Stories均已查證網傳說法為錯誤訊息,在加納離婚並不需要穿與結婚相同的服裝。
依照國外查核組織Lead Stories說法,網傳圖片自2018年就開始流傳。查核中心觀察到,至今仍有多種語言版本持續流傳。
歌手菲道爾以此為靈感寫歌
2023年大馬歌手菲道爾以此傳言為靈感創作了《在加納共和國離婚》。2024年5月又有中國歌手在節目翻唱,顯示該說法的影響甚至深入流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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