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 警方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自2020年起至今,全国共发生了541起绑架及掳人案件,当中大部分涉及孟加拉和缅甸籍受害者。
根据警方提供的数据显示,2023年为绑架和掳人案件高发年,共接获148起投报,紧随其后的是2020年的119起、2021年的104起,以及2022年的91起;而今年截至7月,全国范围内已新增79起此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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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总警长丹斯里拉沙鲁丁在接受国文《马来西亚前锋报》采访时指出,大部分受害者和涉案嫌犯来自孟加拉国与缅甸,主要原因是他们通过中介入境马来西亚后未能偿还债务,而因此被绑架向他们家人追债。
关于警方介入的绑架和掳人案的诱因,拉沙鲁丁表示,绑架案的发生往往由多种因素交织而成,包括但不限于争执、家庭暴力、商业纠纷、个人债务以及复杂的感情和家庭问题,甚至包括因家庭矛盾而携子离家的极端情况。
拉沙鲁丁强调,尽管目前的绑架及掳人案件数量尚未达到令人极度担忧的水平,但警方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密切监控相关犯罪活动。
他特别提醒公众,一旦发现绑架或失踪事件,应立即报警,以便警方能够迅速介入,并强调不要私自采取行动,尤其是在对方索要赎金的情况下,以免加剧事态的复杂性。
他进一步透露,在所有这些案件中,以违反刑事法典第365条文(以非法禁锢为目的的绑架)的案件数量最多,达251起,其次是违反第363条文(非法掳人)的案件,共246起。
此外,其他类型的绑架案件包括依据1961年绑架法令第3条文和刑事法典第361条文各发生的19起案件,以及刑事法典第364条文下的6起案件。
同时,他指出违反1961年绑架法令第3条文的案件数量有轻微上升趋势,从2020年的3起增加至2023年的5起,今年至今已记录3起,
“此类案件虽少,但因直接关联生命安全与财务安全,警方尤为重视。”
近期,大马警方侦破了两宗引人注目的绑架案件,当中包括上个月11日发生的中国男子来马被绑架,被索要价值约540万令吉的比特币赎金案以及6岁女童被绑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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