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3日讯)因贩毒而在2011年被判处死刑的何有华,以死囚身份在监狱服刑12年后,于去年获得特赦,改为终身监禁,联邦法院今日批准其提出的检讨终身监禁申请,改为监禁30年。
现年40岁的何有华是根据2023年检讨死刑和终身监禁(联邦法院临时权限)法令的规定,向联邦法院申请检讨他的终身监禁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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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申请由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润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审理。另二司为拿督罗德兹扎丽雅和拿督诺丁哈山。
身穿囚服的何有华今日在监狱局人员的押送下出庭。
何有华的代表律师阿都拉昔在陈词时指出,何有华是在2023年3月21日获得特赦,从死刑改为终身监禁。何有华的另一名代表律师是饶兆颖。
阿都拉昔说,何有华是在21岁被逮捕,至今已在监狱度过了19年。
他恳请法院批准何有华的申请,将刑罚改为监禁30年。
主控官菲鲁斯副检察司不反对这项申请。
东姑麦润在裁决时指出,三司批准这项申请,改判何有华监禁30年,刑期从逮捕日2005年3月31日算起。
在今日的庭审中,何有华的数名家人前来关注判决。
他们在受访时指出,何有华在很年轻的时候,在他人的影响下,误入歧途。
他们说,随着联邦法院今日做出的判决,相等于给予何有华重新展开新生活的机会。
他们也感谢大马国际特赦组织一路以来跟进何有华的案件以及所提供的协助,包括了成功为何有华争取特赦。
国际特赦组织将何有华案件视为标志性的案例,曾呼吁当局赦免何有华的死刑。
该组织撰文指出,何有华在没有律师陪同下以华语录口供,警察却只用马来语记录。他之后提出口供有错漏,更表示曾遭警察逼供,导致他手指骨折,更被威胁说如果他不在口供纸上签名,便会打他女友。
大马国际特赦组织执行董事卡特丽娜今日受访时指出,该组织自2015年起,持续举办“赦免何有华的死刑”运动。
她说,何有华在非常年轻时因涉毒而被逮捕,相信还有许多与何有华类似的案件,这是值得大家关注的。
她表示,对于法院今日的判决,该组织是感到开心的。
在2019年,星洲日报曾以“不被看见的眼泪──死囚家属的悲哀与彷徨”为题,对何有华家人透过大马国际特赦组织,所转交的访问答案和粤语录音,对何有华事件进行报道。
为了警惕仍在毒海中浮沉的青少年,何有华在监狱服刑期间,将自己多年来的心路历程逐一记录下来,并透过报章刊出,希望透过自己的故事,可以作为时下年轻人的借镜。
根据控状,何有华被控于2005年3月31日晚上9时15分左右,在柔佛一家酒店的房间,被发现贩运188.35克的冰毒,因而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 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被治罪。
高庭是在2011年5月12日裁定何有华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 条文下,罪名成立,判处他死刑。上诉庭在2012年7月3日驳回何有华的上诉,维持死刑判决。
联邦法院则是在2013年7月29日驳回何有华的上诉,维持死刑判决。
他在2014年寻求柔佛州苏丹特赦,并在2023年3月21日获得特赦,改为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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