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迷恋马铃薯和鸡这个组合的菜。以前做的时候,总是会下很多黑酱油,今天做的时候,反而不下了,换了一个方式来腌制鸡肉,味道反而更上一个层次。
不知道为何,烹煮这道菜的时候,脑海里一直浮现周深演唱的〈家后〉。我对闽南歌有说不出的喜爱。喜爱它可以大喜大悲,喜欢它可以温柔而哀怨。这很像读婉约词,还要是柳永的。当这马铃薯鸡出锅的时候,秀色可餐,淡泞细香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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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鸡肉不难,难在如何选购和做马铃薯。刚刚吃的时候就吃到了外围都熟透,就是中心还不太熟的马铃薯。心中不免有小小的遗憾。但买马铃薯也是有讲究的,如果要做得爽口好吃,要买那种大个头的,我在NSK买的,挂着大大的“土豆”两个字。我印象中不是美国来的,也许是中国的?不确定。
说起“土豆”这二字,多年前我曾批评电台DJ用了很不在地的说法来介绍我从小熟悉的马铃薯。后来,我到吉隆坡,听到有人称我的马铃薯为荷兰豆,再后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马铃薯渐渐退出生活的舞台,荷兰豆依然在粤语圈里荡漾,土豆则成为大家耳熟能详的土豆了。
我想起张大春的《认得几个字》。这本书讲的都是那些已经不再提起或者使用的字,读后,原来连字和词都有它们的生命周期,像极了人的生命。曾经幼稚过,曾经年少风华过,曾经气盛过,后来渐渐步入暮色,然后老了,然后渐渐被人遗忘。
有人问我,为什么喜欢文学,喜欢创作?我想,喜欢写作的人,除了喜欢分享之外,更重要的原因还在于有意识或是无意识地跟现实环境的遗忘做抵抗吧!尤其是在马来西亚,身为华人,你所谓的华文/华语文学,在国家文化政策当中始终是不存在的幽灵,你如果不愿意使用国文(马来文)书写,选择了马来文以外的语文创作,其实已经是在抵抗主流叙述了。但这是国家意识形态下的不得已状况,在我则没有那么大的家国情怀,我抵抗的是不愿意被历史所遗忘。
至少,我死后,我有作品留下。庆幸的是,37岁当下我就没有了呼吸,肉体不在,我的精神依然留在我那3本作品中。在图书馆也罢,在网络的汪洋中也罢,至少我的文字证明了我的存在。马铃薯这个名词则不同,它过去被称作马铃薯时被人们吃了或者腐烂了,就从此消失,然后随着称它作马铃薯的人逐渐老去、死去,这个名词被其他名词代替之后,如果我也死了,马铃薯这个名称就从世界上消失了。
这道菜,我吃完就觉要做好这个简单又味道浓郁的组合实在考验人啊!但别害怕,因为做法真的简单。首先,把马铃薯的皮给刨掉。刨刀要小心使用,小时候我因为没有注意,一不小心就把手皮给刨掉了,那是很血腥的画面,血淋淋的大红,我看着自己流血,灵魂仿佛出窍了片刻,回过神来,我便大哭,因为痛。所以拿起刨刀时,这个过去的画面都会在我眼前浮现。
刨掉了马铃薯的皮,你就要像动画《Sausage Party》的第一幕那般,将马铃薯切丁,泡在水中片刻,接着将锅子烧热,加油,待油温拉高,微微冒烟,再将滤掉水的马铃薯置入锅中转中火煎,约莫5分钟后,马铃薯就会慢慢地转色为焦。这时空气中也会闻到一股炸薯条的味道,好啦,别犹豫去翻面,要冒着被油溅到的危险,敢敢地翻面,再煎个5分钟,随后起锅,放凉。
与时光同行的是,你的鸡肉,我建议城市人不要买一整只鸡,如果只是你和爱侣两人,两个全鸡腿让NSK或是巴刹的小贩斩成小块即可。你可以选用手扎花或是李锦记的酱油腌制,约莫15分钟,马铃薯起锅后,把同步切好的姜丝先爆香,接着把鸡腿肉放进锅里煎至焦黄。
焦黄、焦香总是诱人,再把边角已经焦黄的马铃薯倒入锅中,滋滋滋的声响爆开,仿佛做爱时的啪啪声。孔老夫子说的,食色性也。爱食者,必然贪吃也。姜的味道、马铃薯的味道、酱油腌制的鸡肉的味道混合,再添入少许蚝油,翻炒,加入一茶匙白糖,翻炒,再加入半杯水,锅盖盖上,焖!
等的时间很浪费,我通常会扫地,煲水,但绝对不会发呆。再不然就是把用过的碗碟厨具赶紧洗一洗,有时洗得起劲会误以为自己是个星级酒店的大厨。但大厨怎么会煮那么家常的菜呢?可是,人人到馆子里,都说要找家常味,也不知道是馆子的豪华贬值了,还是家常菜升级成豪华菜单里的昂贵佳肴了。总之,有些味道和马铃薯的名字一样,吃着吃着,虽然都是同样的味道,有些更淡了,有些或许更重口味了,但吃的就是一种记忆情怀。锅气大概也是如此玄幻的东西吧?我猜。
等水蒸发,汤汁收缩浓稠,这时可以加一点黄酒。我拿的是亲家母多年前送给我,我一直觉得它坏了的黄酒。有时是五粮液,有时是泸州老窖,有时是台湾的茅台。那瓶买回来用过一次就被我嫌弃的花雕,晾着晾着,尘埃已经布满它的身上,却不晓得酒香是否更加浓郁了呢?
马铃薯鸡起锅时,我望向了天边的斜阳云彩。这时的背景音乐已经不是周深了,而是黄妈的〈向云端〉。工作劳累时,我开着车从广东义山回家就听这首歌,反复、重复地听。仿佛从黄妈的歌声里找到了力量,一种沧桑不完美的力量。
那天,有朋友告诉我,他们都承认我工作的速度很快,但有瑕疵,是粗心大意。然后又有人告诉我,很多人以为你会去抢夺别人的东西,但我一直深谙无为而为的道理。我很喜欢《庄子‧人间世》里的不才的樗树。有时我也喜欢《老子》里形容的水。水,不争,不才的樗树也不争,或许我应该走到哪里都应该为自己张贴:“笼鸡有食汤锅近, 野鹤无粮天地宽。 ”
我不做鲲鹏,但做野鹤。我宁做无用之才,也不做等着被人砍伐的好木。生命有其长短,有人争名夺利,有人看破自在。还是吃一口自己煮的马铃薯鸡,喝一杯自己酿制的米酒,如果有琴弦,也许可以抚一曲〈醉渔唱晚〉。人间本无事,庸人自扰之。吃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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