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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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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藝春秋

發佈: 9:01am 13/08/2024 1140点阅

散文

吳鑫霖

烹飪

生活態度

土豆

荷蘭薯

語言習慣

馬鈴薯煮雞

吴鑫霖/马铃薯与鸡

作者:吳鑫霖


最近很迷恋马铃薯和鸡这个组合的菜。以前做的时候,总是会下很多黑酱油,今天做的时候,反而不下了,换了一个方式来腌制鸡肉,味道反而更上一个层次。

不知道为何,烹煮这道菜的时候,脑海里一直浮现周深演唱的〈家后〉。我对闽南歌有说不出的喜爱。喜爱它可以大喜大悲,喜欢它可以温柔而哀怨。这很像读婉约词,还要是柳永的。当这马铃薯鸡出锅的时候,秀色可餐,淡泞细香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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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鸡肉不难,难在如何选购和做马铃薯。刚刚吃的时候就吃到了外围都熟透,就是中心还不太熟的马铃薯。心中不免有小小的遗憾。但买马铃薯也是有讲究的,如果要做得爽口好吃,要买那种大个头的,我在NSK买的,挂着大大的“”两个字。我印象中不是美国来的,也许是中国的?不确定。

说起“土豆”这二字,多年前我曾批评电台DJ用了很不在地的说法来介绍我从小熟悉的马铃薯。后来,我到吉隆坡,听到有人称我的马铃薯为荷兰豆,再后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马铃薯渐渐退出生活的舞台,荷兰豆依然在粤语圈里荡漾,土豆则成为大家耳熟能详的土豆了。

我想起张大春的《认得几个字》。这本书讲的都是那些已经不再提起或者使用的字,读后,原来连字和词都有它们的生命周期,像极了人的生命。曾经幼稚过,曾经年少风华过,曾经气盛过,后来渐渐步入暮色,然后老了,然后渐渐被人遗忘。

有人问我,为什么喜欢文学,喜欢创作?我想,喜欢写作的人,除了喜欢分享之外,更重要的原因还在于有意识或是无意识地跟现实环境的遗忘做抵抗吧!尤其是在马来西亚,身为华人,你所谓的华文/华语文学,在国家文化政策当中始终是不存在的幽灵,你如果不愿意使用国文(马来文)书写,选择了马来文以外的语文创作,其实已经是在抵抗主流叙述了。但这是国家意识形态下的不得已状况,在我则没有那么大的家国情怀,我抵抗的是不愿意被历史所遗忘。

至少,我死后,我有作品留下。庆幸的是,37岁当下我就没有了呼吸,肉体不在,我的精神依然留在我那3本作品中。在图书馆也罢,在网络的汪洋中也罢,至少我的文字证明了我的存在。马铃薯这个名词则不同,它过去被称作马铃薯时被人们吃了或者腐烂了,就从此消失,然后随着称它作马铃薯的人逐渐老去、死去,这个名词被其他名词代替之后,如果我也死了,马铃薯这个名称就从世界上消失了。

这道菜,我吃完就觉要做好这个简单又味道浓郁的组合实在考验人啊!但别害怕,因为做法真的简单。首先,把马铃薯的皮给刨掉。刨刀要小心使用,小时候我因为没有注意,一不小心就把手皮给刨掉了,那是很血腥的画面,血淋淋的大红,我看着自己流血,灵魂仿佛出窍了片刻,回过神来,我便大哭,因为痛。所以拿起刨刀时,这个过去的画面都会在我眼前浮现。

刨掉了马铃薯的皮,你就要像动画《Sausage Party》的第一幕那般,将马铃薯切丁,泡在水中片刻,接着将锅子烧热,加油,待油温拉高,微微冒烟,再将滤掉水的马铃薯置入锅中转中火煎,约莫5分钟后,马铃薯就会慢慢地转色为焦。这时空气中也会闻到一股炸薯条的味道,好啦,别犹豫去翻面,要冒着被油溅到的危险,敢敢地翻面,再煎个5分钟,随后起锅,放凉。

与时光同行的是,你的鸡肉,我建议城市人不要买一整只鸡,如果只是你和爱侣两人,两个全鸡腿让NSK或是巴刹的小贩斩成小块即可。你可以选用手扎花或是李锦记的酱油腌制,约莫15分钟,马铃薯起锅后,把同步切好的姜丝先爆香,接着把鸡腿肉放进锅里煎至焦黄。

焦黄、焦香总是诱人,再把边角已经焦黄的马铃薯倒入锅中,滋滋滋的声响爆开,仿佛做爱时的啪啪声。孔老夫子说的,食色性也。爱食者,必然贪吃也。姜的味道、马铃薯的味道、酱油腌制的鸡肉的味道混合,再添入少许蚝油,翻炒,加入一茶匙白糖,翻炒,再加入半杯水,锅盖盖上,焖!

等的时间很浪费,我通常会扫地,煲水,但绝对不会发呆。再不然就是把用过的碗碟厨具赶紧洗一洗,有时洗得起劲会误以为自己是个星级酒店的大厨。但大厨怎么会煮那么家常的菜呢?可是,人人到馆子里,都说要找家常味,也不知道是馆子的豪华贬值了,还是家常菜升级成豪华菜单里的昂贵佳肴了。总之,有些味道和马铃薯的名字一样,吃着吃着,虽然都是同样的味道,有些更淡了,有些或许更重口味了,但吃的就是一种记忆情怀。锅气大概也是如此玄幻的东西吧?我猜。

等水蒸发,汤汁收缩浓稠,这时可以加一点黄酒。我拿的是亲家母多年前送给我,我一直觉得它坏了的黄酒。有时是五粮液,有时是泸州老窖,有时是台湾的茅台。那瓶买回来用过一次就被我嫌弃的花雕,晾着晾着,尘埃已经布满它的身上,却不晓得酒香是否更加浓郁了呢?

马铃薯鸡起锅时,我望向了天边的斜阳云彩。这时的背景音乐已经不是周深了,而是黄妈的〈向云端〉。工作劳累时,我开着车从广东义山回家就听这首歌,反复、重复地听。仿佛从黄妈的歌声里找到了力量,一种沧桑不完美的力量。

那天,有朋友告诉我,他们都承认我工作的速度很快,但有瑕疵,是粗心大意。然后又有人告诉我,很多人以为你会去抢夺别人的东西,但我一直深谙无为而为的道理。我很喜欢《庄子‧人间世》里的不才的樗树。有时我也喜欢《老子》里形容的水。水,不争,不才的樗树也不争,或许我应该走到哪里都应该为自己张贴:“笼鸡有食汤锅近, 野鹤无粮天地宽。 ”

我不做鲲鹏,但做野鹤。我宁做无用之才,也不做等着被人砍伐的好木。生命有其长短,有人争名夺利,有人看破自在。还是吃一口自己煮的马铃薯鸡,喝一杯自己酿制的米酒,如果有琴弦,也许可以抚一曲〈醉渔唱晚〉。人间本无事,庸人自扰之。吃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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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9:02am 28/03/2025 304点阅
梁馨元/山鬼

那些斗胆用身体在高速公路上行走的人,他一定是遇到了哪些麻烦,但我们多数把他们当成麻烦。时速120公里,突然眼前一大障碍物,方向盘左右闪避,干一大清早遇上这麻烦事。

马路就像保龄球球道,有车经过,它便兀自移动,但它从不移动。尽管如此,它总赠予我们许多意想不到的礼物——时而一粒滚动的头盔,时而一具扁烂的动物尸体、一个想死的女人。她怀着孩子,开着白色本田City,就在我每天开车回家的路上割颈自杀。

马路是一条悲伤的马路,所以我才会在那个早上遇见蜥蜴人。

拖拉着骨一般的身体,蜥蜴人出现在16区高速公路上。破洞的深褐色衣服与肤色相衬,脸颊瘦出了窟窿,头发披覆至背——如山鬼,也似野人。天还明晃晃,他是该死在这城市,还是生还自哪座深山?在这汹涌的马路,我往前,他也往前。他就用枝干般的身体穿过车龙,没人来得及鸣笛。

穿过他的瞬间,我清楚看见他的嘴巴。他在说很长很长的话,像必须念三天三夜的咒语。所以在那瞬间,我想他是疯子,才会赤脚走在公路上。

有时街道是虚幻的,而且夜晚比白天来得危险。只是整座城市的夜晚越来越暗了,工人在马路旁维修,但灯照不到他。

在那些阴暗处,我曾经见过夜晚的狸花。

熟悉的办公室楼下,狸花是一个陌生化的词语。办公室坐落于一个充满人烟的小区,对面是住宅,偶尔有猫走过。每天早晨上班遇见狸花,他都背着一个沉甸甸,破了几个小洞的黑色布袋。狸花的头发依旧像一篇语法全错的、语句不通的文章——乌漆麻黑的一整片,遮住了一半的脸,但脸的肤色也晒得几乎和头发一样的色度。于是在那全然浑浊的黑之中,狸花面目模糊,徒留一双眼白特别明亮的眼睛。

第一次遇见狸花,他只是很缓慢地从人家门前走过。那种慢,是生命还有很长但不知道接下来可以干嘛的慢;也像是管他的生命,今天要死也无妨。

几乎每天上班,狸花都会从相同地方,带着一样的躯干与行囊走来——没有遇到的话,永远是我不够准时。所以我才说他是狸花,猫一样的定点来到与离去,为这个地盘留下自己的气味。

而上班快半年,在这办公室小区混熟以后,我逐渐认识了三条街道的浪猫。很常午餐时间遇到其中的谁,都会蹲下来跟它们说话,但它们多数时候慵懒地摊睡在水泥地上。午后炽热,水泥地还留有些光影,浪猫会躺在影子之中。

当然,不是每一只浪浪都会对人的语言有所回应。它看到你,闻到你,听懂你,只是懒得回应。

有时我觉得它们其中一只,是变成人的狸花。满身的虱子、沙尘、汗、肤油、污垢凝成风霜,狸花走路不说话。

还可以与人对话的人,都把自己留给了他人。那些已经无法与人对话的,都把话留给了自己。

第一次只身走上流浪汉收容中心那天,其实心里有点怕。那怕,比在高速公路上看到蜥蜴人的那个瞬间来得低沉与绵长;但作为一名记者,尽管刚入行,我觉得怕比受伤更羞耻。

半山芭龙蛇混杂。下过雨的街道,像极了一条湿滑的鲶鱼,光溜溜、长条状的身子;偶有车灯打过,就像鱼在深海发光。

我去半山芭找的是一名姓梁的牧师,他说他在菜市尾端等我,楼上便是他的收容中心。他照顾无家者已经20年,我们通过两次电话,电话那头的声音粗旷、市井、接地气,没有电视里牧师故作温柔的儒雅,反倒像半山芭哪个水果摊的龙头。直到见面那刻才发现,梁牧师比想像中还要矮小,像只马一样往下垂的脸上,有两条粗黑的眉毛。重点是,原来牧师不一定总是穿着黑色大袍。

教会的好心人捐出店面,梁牧师便负责打理。有床位,有饭盒与瓦片,早上醒来能到外头溜达,午餐时间一到又折返领饭,像极了一群放养的街猫。但他带我走上楼的那刻,推开门,也有百无聊赖的老人一动不动躺在床上。他看着你看他,此刻注视都变成讨价还价之物——我问梁牧师:“这样(闯)进来真的没关系吗?”他说:“有我在,不要紧。”

三楼白天不开灯。他用钥匙打开门锁,生锈铁门发出一阵咿呀——众人随即引头探看。在店铺的尽头,一束光温和地照进,梁牧师说那是他们放风的露台,刚吵过架的谁就在那头冷静。将领一般,他带着我巡视这20个床位——每人安排一样的橱柜、杯具、洗漱用品……谁彻夜未归,谁病死老死痛死白板上的床位名字便一把擦拭。汰换家常,那些名字都臣服于他,接受这规训,这监管与条例,才得以绑定一个床位。他是统治者,也是父亲,每个拜三的团契活动会陪他们唱歌。

但我总觉得,真正的将领之才不能有太多的爱,因为他们还要上战场。

偶尔会有政府官员沿着那条潮湿,堆满干货的梯道上来,有时梁牧师在,有时并不。他们说这里没有执照,收留无家可归者是非法行为。以安全隐患为由,一个店铺不能是家。

因而,没有家的人,都应该由政府监管。

许多穿着制服的执法人员带着捕猎器,从卡车一跃而下。野猫自午睡中惊醒,卡车的引擎由远而近,穿过水泥与沟渠,轰隆轰隆,像一场惊雷暴雨正从远处缓缓逼近。没有家的人,都应该由政府监管——于是他们的武器,如巨大的扫把,把街道的左边至右边,前面至后面,一时半刻之内统统清扫干净。

“以安全隐患为由,他们必须被隔离”。仿佛一辆开往神秘岛屿的愚人船,把麻风病患者都驱赶至无人之处。因而,疯子有疯子的归宿,当他们聚集在一起,便形成了一个排他的部落。资本主义也汇聚成城市与高塔,在那俯瞰人世的高塔之下,相似的人依然会不由自主地相遇、聚合,并自以为安全。因此第一次在公路上遇到蜥蜴人,以及在办公室楼下遇见狸花,他们异化的服饰、行为,俨然我眼前一片白茫茫的刺点。强烈的害怕像一支发射的火箭来得极快,但也忽地消失于无垠之中。

细想之下,我畏惧的其实是那山鬼的形象,那我打从有了认知开始,便不曾光天化日下见过的留至腰际、打结交错的蓬头;以及像刷上黑油一般油亮的垢面。我甚至来不及去想,他们此时此刻的存在,并不是一个答案,而是一个问题;他们面临着问题,且不是拿着扫把到街上清扫就能解决。

一只老鼠被车碾过,尸体三天三夜都无人清理。它成了街道的隐喻。它要不是被马路吞去,也许就是被蜥蜴人或狸花吃了。

收过几次罚单,暂停营业复又亮灯开灶。教会阿姨来煮大锅饭,喂养散居在半山芭附近街道的流浪者,那锅大得能把一个孩子煮熟。在大锅米饭煮熟的绵长时光中,梁牧师与执法人员也拉开了冗战——他们拉锯、僵持,最终双方都停留在原地。

“没有执照,不能营业。”

“我们没有营业,只是收留无家可归者。”

“他们应该去政府的收容中心。”

不是每个人都适合有屋瓦,我想蜥蜴人与狸花也是。

在高速公路遇到蜥蜴人那天,他似乎已经历了一场漫长的逃亡,仿佛被炽热的太阳追赶,穿过一大片野林与蒺藜,再跟着月亮的方向走,才狼狈地逃来这座钢骨森林。他到底有想去的地方吗?被逮捕到公立收容中心的流浪汉,他们仍会想方设法逃出来,再重新过上天地为家的日子。里面没有自由,里面的空气很闷热,梁牧师说——他们宁愿睡街上。

街道是虚幻的。在街道形成之前,众人席地而坐;只是当人为泥地铺上石砖与水泥,人们便只能在街道上走。他们说,只有山里来的人才会当街坐着;只有疯子才会睡街上。

狸花是疯子吗?后来我才发现他不是。在熙熙攘攘的小食中心旁,街坊邻里立起了个大红色的拿督公龛,香火断断续续,初一十五会供奉发糕苹果。午餐时间,我都会从公司经过这条小路,走到后边的南洋咖啡店去。拿督公龛旁的树荫下搭起了个木棚子,时而停了几辆摩托,华人阿伯并肩坐着消耗时光。一只脚翘起来,一只肮脏的人字拖便掉落沙地;万宝路香烟袅袅,有一天我便见着狸花以相同的姿势坐在他们之间。

狸花正在与人说话。这一次我忍不住多瞅他两眼,瞅他黑色布袋里边装了些什么。瞅他蓬乱头发后的脸,瞅他那双特别明亮的眼睛。忽然,他看着我看他,那眼神间虽没有鄙意,也没有恶意,但不下两秒,我还是像个孬种一样假装把眼神飘往树上的翠鸟,假装什么也没有看过。

像看鬼一样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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