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明化和教育輔導,才是提高道路安全的關鍵措施,而不是依靠隱蔽的執法手段。
警車在前往案發現場時,為什麼要拉響警號來“提醒”匪徒?原因就在於要達到“警惕”作用,做到在最大程度上,保全受害者的性命。道路測速攝像頭的設置,其實也是同樣的一個道理。其最大的用意就是要“告誡”駕車人士不要超速駕駛,而不是要抓超速司機和開出罰單。
ADVERTISEMENT
因此,對於陸路交通局逐步更換升級版的自動安全醒覺系統(AwAS)限速攝像頭,是否應該明顯可見所引發的爭議,其實是完全沒有必要的。
因為限速攝像頭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提醒司機注意高風險地區並降低車速,從而提高道路安全。在這一前提下,攝像頭位置的顯眼度便顯得至關重要;因為顯眼的攝像頭可以直接產生阻遏作用,讓司機注意到並遵守速度限制。
倘若刻意將攝像頭加以隱蔽,則無法達到其阻止超速的原來意圖,反而破壞了限速執法的預期安全效益。
有鑑於此,安裝顯眼的限速攝像頭,再在3公里前設置警示牌,是實現道路安全的有效方法。在限速攝像頭區域前設置警告牌,其作用和警車在執行任務時拉響警號,是同樣的一個道理,就是要達到讓司機減速的目的。
事實上,如果司機知道攝像頭的位置,他們必然會更加謹慎,進而減少超速行為。所以執法地點越透明,反而會讓司機更加遵守交通規則。
至於有者認為安裝不顯眼的攝像頭,可以促使司機“始終遵守速度限制”,但這種方法明顯有其弊端。因為隱藏攝像頭可能會導致司機在“突然”發現時,為了不犯規而突然減低車速,反而會引發更多不必要的安全隱患。
另一方面,隨著時間的推移,隱藏式攝像頭最終還是會為司機所發現,並通過在自媒體上“口耳相傳”,其位置終將為所有司機所熟悉,也就失去了其隱蔽的用意,反而會人們覺得執法者不夠光明磊落,看重“罰款所得”勝過確保道路安全的本意。
因此,為了真正提高道路安全,限速攝像頭的設置應當明顯且透明化。交通局甚至還需要加強宣導,讓公眾理解限速攝像頭的用途和遵守道路安全的重要性。同時通過設置顯眼的攝像頭和警示牌,再結合道路安全扣分制,相信能夠很好的減少超速行為。
站在警示勝過開罰的立場,讓限速攝像頭明顯可見,並在區域前設置警示牌提醒駕駛員減速,是絕對正確的做法。相反的,隱藏攝像頭不僅無法實現有效的限速執法,還可能引發更多的道路安全問題。
因此,透明化和教育輔導,才是提高道路安全的關鍵措施,而不是依靠隱蔽的執法手段。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