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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3:38pm 14/08/2024

违规

停运

电子废料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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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废料厂

违规致居民闻焦臭味 昔5电子废料厂被令停运

 

(布城14日讯)昔市第二工业区5间处理电子废料的工厂,造成昔市南区弥漫焦臭味摧残居民身心,大马环境局已向5间工厂发出操作设备扣留令(POK)和勒令暂作,以免继续造成空气污染和危害居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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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总监拿督旺阿都拉迪表示,5间工厂的类型分别是一间锂电池废料处理厂(SW103)、2间铝渣处理厂(SW104)、一间电子废物处理厂(SW110),以及被指定废物污染的电缆废物处理(SW422)。

他今天针对“昔加末波莪区的第二工业区空气污染和非法电子废物工厂运营”的投诉发表文告时,如此表示。

接17空污投诉扣设备

他表示,该局在接获昔市第二工业区邻近居民的17项空气污染投诉后,发现该工业区的其中7间废料处理厂可能涉案,经深入调查后发现其中5间是造成空污的祸首。

他说,该局从今年7月16日至8月12日调查期间,发现上述5间工厂没有遵守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后,因此援引该法令第38(1)(a)向5间工厂发出操作设备扣留令和勒令暂停。

“环境局也正在著手完成调查报告,以向有关工厂采取法律行动。”

他说,在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下罪成者的刑罚如下。第18(1)条文和第19条文︰罚款不超过2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第34A(6)条文︰监禁不超过5年和可面对不少于10万令吉且不超过100万令吉的罚款;第34B(1)(a)︰监禁不超过5年和可面对不少于10万令吉且不超过1000万令吉的罚款。

“环境局将继续监测昔市第2工业区,以确定是否仍有未经该局批准的废物处理厂在运营。”

他说,政府严肃认真看待环境犯罪课题,并通过2024年《环境质量法今》(修正案)修正案体现此点,而该法令规定了更严厉的刑罚。

他提醒工业单位注意,任何污染环境的场所都将根据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AKAS)的规定采取严格行动。该法令经已修订并于2024年7月7日生效,修订之处为处罚、罚款、刑罚、罚额5000令吉至1000万令吉、强制监禁不超过五年、罚额也从过去最高的2000令吉,改为不超过50%修订法令后的罚款顶额。

他说,工业单位必须发挥重要作用,以确保工厂或场所运营,完全符合环境法律要求且不污染环境。有关工业必须培养自律的概念,所采取的每项行动或决定,都必须考虑到良好环境管理要素。

他呼吁,每位社区成员都需要成为政府的耳目,向包括环境局在内的单位通报破坏环境活动的信息和投诉,以便当局采取执法行动。任何投诉可通过全天24小时的免费热线 1-800-88-2727 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email protected]https:// eaduan.doe.gov.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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