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訊)律師羅斯里達蘭入稟高庭申請司法檢討準令,以禁止警方和政府以洗錢罪名來充公其在國民信託基金公司(ASNB)的4個賬戶,唯今日遭到高庭駁回。
高庭法官拿督旺阿末法利說,充公他在國民信託基金公司的賬戶,只是警方調查工作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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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證據證明當局已完成了調查。然而,準令申請人其實是想要在調查尚未結束的情況下,要法庭介入撤銷充公令,而我不認為法庭可在現階段干預。”
他說,副檢察司在根據2001年反洗錢、反恐怖主義融資和非法活動收益法令第50條文行使權力簽發充公令時,並無惡意的指控。
因此,法官駁回羅斯里的申請,基於此案涉及公眾利益,法官沒針對堂費做出任何諭令。
羅斯里於4月入稟的申請書中,將全國總警長丹斯里拉沙魯丁、全國商業罪案調查部總監拿督斯里南利、總檢察長拿督阿末特里魯丁及副檢察司莫哈末法德里和政府列為答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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