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15日訊)藝人黃嘉千和夏克立的離婚官司纏訟2年,14日下午終於宣判2人離婚,全案仍可上訴。對此,黃嘉千經紀人表示,宣判結果時,黃嘉千激動哭了,心情感到相當欣慰。
黃嘉千和夏克立的離婚官司,士林地院於14日下午5時宣判,由於事涉未成年子女,所以判決理由並未公開全文。日前黃嘉千申請保護令,士林法院亦核發保護令,夏克立須遠離黃嘉千住所300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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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訴求獲准
對於獲知宣判後的心情,黃嘉千的經紀人則透露她當下哭了:“對於所有訴求法院皆獲准,嘉千得知後感到欣慰。感謝司法,感謝大家。一路走來真的很心疼她,因為我看到她的不容易與委屈,這段過程實在太艱辛了。”
黃嘉千和加拿大籍夏克立於2006年結婚,婚後育有一個女兒。2022年她向士林地院訴請離婚,但2人於夏克立家鄉加拿大也有訴訟。離婚官司期間,曾爆出男方家暴,還牽扯出郎祖筠、竇智孔批評男方等情況,早前又傳出“夏克立私約移工”等風波。隨著離婚官司落幕,也意味2人的16年婚姻正式劃下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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