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尽管伊银业务分拆上市,有助刺激伊斯兰教义(Shariah-compliant)市场,但大马交易所(BURSA,1818,主板金融服务组)认为,这还得徐徐图之,与相关业者及监管单位探讨以寻得“工具”(instrument)间接上市,避免影响整体集团业务。
交易所向来都鼓励金融机构分拆伊斯兰银行子公司上市,借以提振伊斯兰教义股票市场,但主席丹斯里阿都华希告诉《星洲财经》,这并非必要或硬性规定,相反需时厘清整体框架,找到一个方法让本地金融机构符合伊斯兰教义的业务能间接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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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们必须要详细研究的事,还需与相关单位协商,包括整个机制和框架。”
他今日出席交易所与大马银河国际证券(CGS International)联办的2024年投资伊斯兰教义座谈会(Invest Shariah Conference 2024)时说,市场上确已有可直接上市的伊斯兰金融机构,比如大马伊斯兰社会义务银行(Bank Muamalat)。
最大关键是需要说服股东
“而最大的关键是需要说服股东,让他们明白现在正是上市的好时机。人们总会寻找对的时机、好的估值,但我始终相信,当一个具备上市规模的业务选择在马股挂牌,最大的好处不仅是能踏入资本市场,而是整个业务的透明度。”
既然本地伊斯兰金融机构规模够大,且又有获利及良好监管,何以迟迟不上市?阿都华希认为,除了需要说服股东,另一个关键在于若作为子公司的伊斯兰金融机构要上市,要如何确保能与母公司保持一致(业务方针)。
“所以,我的看法是,是否有机会借助其他工具,或者有一个框架能允许这些在更大金融机构羽翼下的伊银业务,比如马银行伊斯兰银行(Maybank Islamic Bhd)、联昌伊斯兰银行(CIMB Islamic)、兴业伊斯兰银行(RHB Islamic),甚至丰隆伊斯兰银行(Hong Leong Islamic),间接在马股上市。”
他补充,以往在谈及这些伊斯兰教义股票时,也会提及将部分股票指定为符合伊斯兰教义的股票,或指定和限制伊斯兰银行业务的股息支付等。
“这些都是能解决的事,当然还是需要更进一步的咨询与讨论,不仅是和业者,也需和证券监督委员会的伊斯兰教义咨询委员会及其他监管单位。”
事实上,阿都华希去年就有在公开场合提及,尽管金融服务领域缺乏符合伊斯兰教义的股权工具,但交易所还是鼓励金融机构将伊斯兰银行子公司分拆上市,惟金融机构要考量其他工具,让符合伊斯兰教义的业务也能上市。
而马来亚银行(MAYBANK,1155,主板金融服务组)旗下的马银行伊斯兰银行(Maybank Islamic Bhd)曾表明,无意自母公司分拆上市,将持续专注扩大分行更好服务客户。
大马伊斯兰金融资产高达3.8兆
另一方面,交易所首席执行员拿督慕哈末乌玛今日致词时说,投资者对于重视永续经营及道德实践的公司,信心正逐步增强,说明符合伊斯兰教义的投资具备稳定财务及吸引力。
“截至今年6月底,在马股上市的1049家公司,当中的833家或79.4%是符合伊斯兰教义公司,而这些符合伊斯兰教义股项的市值,按年增长19.7%至1兆3000亿令吉,占马股整体市值的65.2%。”
他指出,在马股符合伊斯兰教义股项的每日平均交易价值(ADV),也按年冲高50.9%至21亿令吉,目前占整体每日平均交易价值的65.3%。
全球领先
“大马一直都是全球伊斯兰金融市场的领先市场,这可从我们庞大的伊斯兰金融资产中看出端倪,截至去年底,我国伊斯兰金融资产高达3兆8000亿令吉,在全球金融市场中位居前三。而交易所其中一个策略是成为伊斯兰资本市场的全球枢纽,一直以来都致力扩大符合伊斯兰教义的产品组合,打造生态体系及强化能力。”
列席者包括大马国际伊斯兰金融中心(MIFC)领导理事会主席丹斯里阿兹曼、大马银河国际证券独立非执行董事丹斯里沙利尔,以及副首席执行员凯利沙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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