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訊)儘管伊銀業務分拆上市,有助刺激伊斯蘭教義(Shariah-compliant)市場,但大馬交易所(BURSA,1818,主板金融服務組)認為,這還得徐徐圖之,與相關業者及監管單位探討以尋得“工具”(instrument)間接上市,避免影響整體集團業務。
交易所向來都鼓勵金融機構分拆伊斯蘭銀行子公司上市,藉以提振伊斯蘭教義股票市場,但主席丹斯里阿都華希告訴《星洲財經》,這並非必要或硬性規定,相反需時釐清整體框架,找到一個方法讓本地金融機構符合伊斯蘭教義的業務能間接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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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們必須要詳細研究的事,還需與相關單位協商,包括整個機制和框架。”
他今日出席交易所與大馬銀河國際證券(CGS International)聯辦的2024年投資伊斯蘭教義座談會(Invest Shariah Conference 2024)時說,市場上確已有可直接上市的伊斯蘭金融機構,比如大馬伊斯蘭社會義務銀行(Bank Muamalat)。
最大關鍵是需要說服股東
“而最大的關鍵是需要說服股東,讓他們明白現在正是上市的好時機。人們總會尋找對的時機、好的估值,但我始終相信,當一個具備上市規模的業務選擇在馬股掛牌,最大的好處不僅是能踏入資本市場,而是整個業務的透明度。”
既然本地伊斯蘭金融機構規模夠大,且又有獲利及良好監管,何以遲遲不上市?阿都華希認為,除了需要說服股東,另一個關鍵在於若作為子公司的伊斯蘭金融機構要上市,要如何確保能與母公司保持一致(業務方針)。
“所以,我的看法是,是否有機會藉助其他工具,或者有一個框架能允許這些在更大金融機構羽翼下的伊銀業務,比如馬銀行伊斯蘭銀行(Maybank Islamic Bhd)、聯昌伊斯蘭銀行(CIMB Islamic)、興業伊斯蘭銀行(RHB Islamic),甚至豐隆伊斯蘭銀行(Hong Leong Islamic),間接在馬股上市。”
他補充,以往在談及這些伊斯蘭教義股票時,也會提及將部分股票指定為符合伊斯蘭教義的股票,或指定和限制伊斯蘭銀行業務的股息支付等。
“這些都是能解決的事,當然還是需要更進一步的諮詢與討論,不僅是和業者,也需和證券監督委員會的伊斯蘭教義諮詢委員會及其他監管單位。”
事實上,阿都華希去年就有在公開場合提及,儘管金融服務領域缺乏符合伊斯蘭教義的股權工具,但交易所還是鼓勵金融機構將伊斯蘭銀行子公司分拆上市,惟金融機構要考量其他工具,讓符合伊斯蘭教義的業務也能上市。
而馬來亞銀行(MAYBANK,1155,主板金融服務組)旗下的馬銀行伊斯蘭銀行(Maybank Islamic Bhd)曾表明,無意自母公司分拆上市,將持續專注擴大分行更好服務客戶。
大馬伊斯蘭金融資產高達3.8兆
另一方面,交易所首席執行員拿督慕哈末烏瑪今日致詞時說,投資者對於重視永續經營及道德實踐的公司,信心正逐步增強,說明符合伊斯蘭教義的投資具備穩定財務及吸引力。
“截至今年6月底,在馬股上市的1049家公司,當中的833家或79.4%是符合伊斯蘭教義公司,而這些符合伊斯蘭教義股項的市值,按年增長19.7%至1兆3000億令吉,佔馬股整體市值的65.2%。”
他指出,在馬股符合伊斯蘭教義股項的每日平均交易價值(ADV),也按年衝高50.9%至21億令吉,目前佔整體每日平均交易價值的65.3%。
全球領先
“大馬一直都是全球伊斯蘭金融市場的領先市場,這可從我們龐大的伊斯蘭金融資產中看出端倪,截至去年底,我國伊斯蘭金融資產高達3兆8000億令吉,在全球金融市場中位居前三。而交易所其中一個策略是成為伊斯蘭資本市場的全球樞紐,一直以來都致力擴大符合伊斯蘭教義的產品組合,打造生態體系及強化能力。”
列席者包括大馬國際伊斯蘭金融中心(MIFC)領導理事會主席丹斯里阿茲曼、大馬銀河國際證券獨立非執行董事丹斯里沙利爾,以及副首席執行員凱利沙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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