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新北15日电)男子请邻居协助开门后没有道谢,而遭对方辱骂掴巴掌,男子大怒持刀刺死邻居。新北地方法院国民法官考量男子自首及先被攻击受伤等,依杀人罪判8年监禁。
警方调查显示,杨姓男子与住家对面王姓租客向来不和,杨男去年返回新北市三重区住处时,请王男帮忙开门,由于事后没有说谢谢,王男心生不满,趁著杨男晚间8时许出门准备上夜班时从家中追出来,在路边以辱骂及掴巴掌等方式推挤、攻击杨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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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男随后持利刃朝王男胸部、腹部各刺一刀,并在王男逃离时,又朝上背部补刺一刀,导致王男大量出血而亡。
新北地方检察署检察官认为杨男面对手无寸铁的被害人,以危险性高利刃行凶,甚至被害人倒地了还补刀,杀人犯意明确,虽是对方先挑衅,但没必要致对方于死地,建议判刑10年至13年;被害人家属不原谅杨男,求刑18年。
杨男辩护律师希望合议庭以刑法“「犯罪之情状显可悯恕,认科以最低度刑仍嫌过重者,得酌量减轻其刑”规定,酌量减轻刑度到7年至10年。
新北地院国民法官合议庭认为,杨男刺死王男,使王男家属受到不可磨灭心灵创痛,应予谴责,但杨男父母离异,由会家暴的父亲独自抚养长大,父亲死后杨男高中起自力更生,半工半读完成高职夜间部学业,足见杨男未因家庭环境不圆满而自暴自弃;职场同事也证称杨姓男子个性温和,与人相处和睦。
合议庭考量王男先挑衅,造成杨男脸颊受伤,且杨男犯案时年仅23岁、无前科,犯后坦承犯行、尚有悔意等,判处8年监禁;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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