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马来西亚防范罪案基金会(MCPF)副主席拿督斯里阿育耶谷奉劝各界,勿将未成年者驾驶行为视为一种常态,因为这是危险且会导致死亡的行为。
他今日发文告说,近日发生两宗涉及未成年者驾驶汽车和摩托车的案件,一般上,此类案件都是发生在郊外和农村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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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未成年者无照驾驶的行为,不但对道路使用者构成生命危险,也造成行人安全受到威胁。
“我们认为父母或监护者的监督不当,而导致案件发生。在郊外和农村地区,绝大部分父母都会倾向允许孩子在无监督的情况下驾驶。
“更令人担心的是,大部分骑摩托车或驾驶汽车的孩子都不注重安全,例如不戴头盔、不系上安全带、鲁莽驾驶等。”
阿育耶谷说,未成年者驾驶的行为明显违反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
建议民众举报
他建议民众向执法当局举报,勿仅仅在社交媒体上散布涉及儿童的案件,此举将被视为违反2001年儿童法令第15(2)条文规定。
另一方面,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任何疏忽照顾和迫害行为而导致孩子暴露在危险下的个人、家长或监护人,一旦罪成,他们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或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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