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5日讯)12年前抢劫并枪杀保安的两名男子逃过鬼门关,联邦法院改判他们监禁36年和鞭笞12下。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润为首的三司,根据2023年检讨死刑和无期徒刑(联邦法院临时权限)法令,批准莫哈末哈菲祖丁(37岁)和蔡强达(35岁,译音)的司法审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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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两司为联邦法院法官拿督哈妮巴和拿督瓦仄。
联邦法院谕令莫哈末哈菲祖丁的刑期从逮捕日(2012年9月25日)算起,而蔡强达的刑期则是从同年9月21日算起。
莫哈末哈菲祖丁和蔡强达的代表律师,即古巴昌星和蓝卡巴星在陈词时,恳请法庭考量其当事人没有严重的犯罪记录,并对自己的罪行表达悔恨之情,判处其当事人最低30年监禁。
主控官依斯干达副检察司则以案件涉及公共利益为由,要求法庭将监禁刑期判处36至38年。
莫哈末哈菲祖丁在案发时是Safeguards G4S私人有限公司的保安人员,他被发现犯下抢劫雇主120万令吉现金,并枪杀同事也是该保安公司货车司机哈斯努(28岁)的罪行。
蔡强达当时则是一家私人公司的主管,他被发现在明知莫哈末哈菲祖丁持有枪械的情况下,犯下与该名男子合伙抢劫的罪行。
两人被指于2012年9月18日下午2时至3时25分,在霹雳太平后廊区某超市前犯下上述罪行。莫哈末哈菲祖丁的罪行抵触1971年军火法令(增刑)第3条文,而蔡强达则抵触相同法令第3A条文,罪成可被判死刑。
2016年12月29日,太平高庭宣判两名男子罪名成立,判处死刑。上诉庭和联邦法院随后在2018年和2021年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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