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5日讯)上诉庭今日驳回一名公务员,就13年前因疏忽和鲁莽驾驶导致一名女摩托骑士身亡的上诉申请,并维持推事庭有关6000令吉罚款的裁决。
以法官拿督阿末再迪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在发表裁决时指出,上诉庭一致认为原告玛丝阿尤(43岁)的上诉申请,并无充足理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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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法庭是根据有力的证据和主要证人的证词,对原告作出判罚,判决不存在任何的偏差或误导。
谕令死者家属退回赔款
不过,上诉庭也谕令,原告玛丝艾阿尤早前已支付给受害者家属的3500令吉赔偿费,家属必须退还给原告。
阿末再迪说,根据刑事程序法典内有关赔偿受害者的条文,在2012年,即事发(2010)年的两年后才生效,因此原告不受这项条文影响。
罪行记录在驾照
高庭免除监禁刑罚
根据控状,在槟城州政府秘书办公司任职的首席助理秘书玛丝艾阿尤,是被控于2010年6月14日下午6时30分,在雪邦的一个交通圈撞到并致死一名20岁的女摩托骑士法蒂玛。
雪邦推事庭裁决原告入狱9个月、罚款6000令吉及赔偿受害者家属3500令吉,同时有关罪行也被陆路交通局记录在驾照内。
原告不服判决,决定入禀高庭提出上诉,高庭依旧裁定原告有罪,但免除原告的监禁刑罚。
不过,原告依然不满意有关裁决,而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另2名上述庭法官为拿督阿兹曼阿都拉和拿督努琳巴达鲁丁。原告的代表律师雷尔和淡达育塔峇尼、主控管是何美玲副检查司(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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