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国内一名足球员因在比赛中掏出攻击性武器爪刀(kerambit)企图攻击对手,被判处14天监禁。
22岁的莫哈末诺依曼今日在地庭针对控状俯首认罪后,法官诺丽娜做出上述判决,并命令被告从今天开始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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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哈末诺依曼被指控于去年8月4日午夜12点45分在吉隆坡迪沙美拉华蒂的吉隆坡足球协会(KLFA)足球中心出示展示爪刀,以致危及他人的安全,抵触刑事法典第336条文(威胁本身或他人安全),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三个月监禁或最高罚款5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早些时候,副检察官尼祖万要求给予适当的惩罚,作为对被告的一个教训,以便他今后不会再犯同样的罪行。
被告的代表律师莫哈末沙瓦尔代表被告,但要求轻判,理由是他的当事人只是小规模地帮助父母出售椰浆饭;此外,他的父亲经常出现胸痛和咳嗽,而他的母亲则患有高血压、膝盖疼痛和胆结石,需要每周在士拉央医院治疗一次。
“被告已道歉并悔罪,并承诺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被告没有犯罪记录,应该给予第二次改过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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