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7日訊)趙明福民主促進會於今晚在武吉阿曼警察總部外舉辦“燭光朗讀會:上訴庭判決”活動,現場念出當年上訴庭的判決摘要,要求警方以謀殺角度調查趙明福命案。
趙明福民主促進會主席黃業華指出,首相拿督斯里安華於本月初接見了趙家家屬,為此他們選擇在今晚舉辦朗讀會,希望警方更加了解2014年上訴庭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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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根據上訴庭的判決,趙明福是死於被一人或多名不明人士謀害,然而警方卻在判決後仍沒有以謀殺角度調查,讓他們深感不合理。
“為此今天我們各別念出不同法官針對此案的判決摘要,希望警方能更加了解此案,重新調查。”
趙明福妹妹趙麗蘭也出席朗讀會,並念出法官拿督哈密的判決。
她指出,反貪會或相關官員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機構,當其官員將死者拘押並在整個過程中使用壓迫手段導致其死亡時,他們根本無法否認自己的責任。
“在一般情況下,如果壓迫者是案情事實方面的普通人,那麼壓迫者將被警方和/或總檢察長控以犯有謀殺或過失殺人恨,並於《刑事法典》第34條文下共同查照的謀殺罪並讀。
“但在本案中並沒有這樣做,這引起了公眾的強烈抗議,在我看來,這種失敗造反了法治和《聯 邦憲法》的幾項規定,尤其是第5(1)條“任何人的生命或人身自由不得被剝奪,除非依法執行”和第8(1)條“所有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並有權受到法律的平等保護。”。
她強調,在本案中,死者只是一名證人,被拘留在反貪汙委員會的辦事處。如果不是因為反貪會官員的行為,以及讓他徹夜無法睡眠,死者的頸部將不會受傷。
“而事實上,他在現場沒受到照看,所以使用‘疏忽’一詞。
“目前,馬來西亞的法律不允許逮捕證人,並在深夜和清晨長時間進行壓迫性審訊:最後將屍體送回而不承認責任;也不允許調查機構單方面採取一個立場,表示導致死者死亡的一切行為都是正當的並聲稱調查機構不承擔責任。”
今天約15名人士出席朗讀會,並冒著細雨以三語念出判決摘要。
安華於本月1日在首相署接見趙家,並在見面後發文告表示已同意會重新調查趙明福案,案件將在透明及公正的情況下進行調查,不會有任何方面的插手,並將特別考量上訴庭在2014年9月5日針對這起案件的看法。
上訴庭於2014年9月5日裁定趙明福是遭一名或數名不知名人士的非法行為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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