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18日綜合電)4名香港男子偷運14公斤海洛因回港,卻不知道行蹤早已被當局盯上,在他們交付毒品後當場人贓俱獲。這是繼6月後今年第二宗同類個案,根據泰國法例,販運海洛因可被判死刑。
泰國毒品管制局辦公室秘書長帕努叻召開新聞會稱,泰國緝毒局與香港保安局禁毒處互通情報,確認4名香港男子的動向,4人協調毒品採購、管制以及將海洛因從泰國運到香港,緝毒局協調曼谷機場攔截工作隊監視販毒團伙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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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4名男子入境泰國後便分散入住酒店,由緝毒警察、海關人員、機場警場、軍事情報部門等共同密切監視他們的一舉一動。
一直到14日深夜,調查人員發現其中一名目標人物從酒店附近的一輛轎車內拿到一個手提行李箱,猜測裡面裝有毒品,但仍按兵不動。
15日晚上約7時左右,4名目標男子分散前往素旺那普機場。到達機場後4人一起進入洗手間,相信是在裡面交付毒品,以便運往香港。
事不宜遲,調查人員立即現身表明身份,要求搜查他們的行李。4人被帶往X光檢查站,調查人員在一行李箱內的盒子中,發現40塊海洛因磚,總重量約14公斤,當場逮捕4名男子。
根據泰國法例,海洛因、安非他命、冰毒、搖頭丸及黑芝麻迷幻藥列為“第一類毒品”,持有或出售一定數量最高刑罰為死刑。
泰國毒品管制局辦公室6月24日曾公佈,素旺那普機場有4名香港男子涉嫌偷運14公斤海洛因而落網,他們供稱受在香港“指揮官”的指示到泰國收取海洛因,毒品料來自與寮國、緬甸和泰國接壤的金三角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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